重慶市黔江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重慶市黔江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重慶市黔江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以區城市管理局名義實施執法,統一行使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城市供水等方面的執法職責,以及環保、市場監管、交通、水利、規劃自然資源等方面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區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范圍內的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2.承擔城區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城市供水、節水和園林綠化方面的各項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3.承擔環境保護管理方面城市區域的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4.承擔工商管理方面城市區域的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5.承擔交通管理方面城市區域的侵占城市道路(人行道)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6.承擔水務管理方面城市區域的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7.承擔食品藥品監管方面城市區域的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8.承擔中心城區規劃城市建成區域的城市違法建筑行政處罰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參與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規劃法律、法規、規章普法宣傳。9.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違法違規案件查處。10.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糾察工作,承辦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和重大執法活動。11.組織推進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12.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城市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黔江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為區城市管理局管理的副處級行政執法機構。根據主要職責和內設機構調整,重慶市黔江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設綜合科、法制科、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城東大隊、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城南大隊、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城西大隊、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舟白大隊、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正陽大隊、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馮家大隊、城市管理違法建設執法一大隊、城市管理違法建設執法二大隊、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應急大隊11個內設機構。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1491.3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491.3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0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0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收入較去年1810.17萬元減少318.78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及基本支出增加148.42萬元,項目經費減少467.20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1491.39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5.4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3.95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130.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1.55萬元。支出較去年1810.17萬元減少318.78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及基本支出增加148.42萬元,項目經費減少467.20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491.3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91.39元,比2025年減少318.7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41.39萬元,比2025年1192.97萬元增加148.42萬元,主要原因是新招錄5名職工導致人員經費及基本支出預算的增加;項目支出150萬元,比2025年617.20萬元減少467.20萬元,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執法經費項目資金減少。
重慶市黔江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6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19.12萬元,比2025年增加2.6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5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本年未安排出國(境)任務;公務接待費?0.5萬元,比2025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按照八項規定及接待標準執行,嚴控“三公”經費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8.62萬元,比2025年增加2.66萬元,主要原因是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1輛公務用車編制劃轉至我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4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215.46萬元,比上年增加15.53萬元,主要原因為增人增資。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5萬元,均為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50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5年12月,單位共有車輛13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
(五)無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黃靖軼??? 聯系方式:023-79224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