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城市管理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報告
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報告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認真梳理總結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現報告于后: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扎實推進普法工作。一是及時調整了普法工作領導小組。今年是“七五”普法中期督導之年,法治建設以“七五”普法中期督導檢查為抓手,深入推進了“七五”普法工作,成立了以局黨委書記、局長為組長,局班子成員為副組長的“七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法治科(安全科),具體負責年度工作計劃制定,普法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管理等日常工作。二是制定普法計劃。按照區委、區政府關于“七五”普法的工作部署,制定了年度普法計劃。二是建立健全普法各項工作制度。建立了《局機關綜合目標考核辦法》、《普法工作考核獎勵辦法》、《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公務人員學法考試制度》、《法制宣傳工作制度》、《領導干部法律知識培訓制度》、《領導干部法制講座制度》、《領導干部學法考試制度》等。三是大力開展法律宣傳活動。充分利用 “三月法治宣傳月”和“12.4”憲法宣傳日、“安全生產宣傳月”等契機,通過出動宣傳車輛、擺放宣傳展板、發放宣傳單、設置咨詢點等形式,集中宣傳了城市管理相關領域法律、法規。
(二)嚴格落實法律顧問制度。為有效推進依法行政,進一步健全防范和化解各類矛盾糾紛,我局建立了法律顧問制度,采取公開選出、雙向選擇、從業機構推薦、個人自薦等方式,聘用森平律師事務所李炳森為我局法律顧問,一是對重大決策提供合法性審查意見或進行法律風險評估;二是對法律相關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或法律認證并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三是對重大項目談判中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認證意見;四是起草或者協助起草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法律事務文書;五是參與行政復議、訴訟、仲裁和其他非訴法律事務;六是參與信訪案件的處理和調解工作并提出法律意見、建議,協助化解矛盾糾紛;七是參與領導信訪接待日工作,為接訪和信訪人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八是協助開展法律知識教育培訓和法治宣傳工作;九是承辦我局交辦的其他涉法事務。
(三)清理規范性文件。按照《司法部關于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意見》、《重慶市司法局關于清理涉及民營經濟發展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函》(渝司函〔2018〕138號)要求,集中清理規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護原則、不利于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相關內容。經清理,我局不存在與有悖于平等保護原則、不利于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相關文件。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審查與備案制度。根據“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要求,動態清理行政權力責任事項清單,對因機構改革調整的工作職責進行了及時清理對接,確保新接管工作不斷檔。行政決策與項目投資安排堅持由區紀委派駐區國土紀檢組參與的集體決策制。
(四) 大力提升行政審批服務水平。印發了《重慶市黔江區城市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明確行政審批事項職責分工的通知》,將行政審批各個環節職責點名落實,強化監督,將行政審批服務工作與黨風廉政工作有機結合,加大作風建設力度,不斷提升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厚植“馬上就辦”服務理念,規范辦事標準,簡化辦事程序,壓縮辦事期限,優化辦事結果。全年共完成行政審批件176件,將涉綠事項辦結時間由10天縮短為5天,其他審批許可事項辦結時間由20天縮短為13天,審批辦件準確度、按期辦結率、服務對象滿意率均達到100%。以實實在在的效果把“放管服“政府職能改革“放出活力和動力,管出公平和秩序,服出便利和品質”的要求落到了實處。
(五)強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建立了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檢查對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及隨機抽查工作細則,明確檢查依據、主體、內容、方式、頻次等,全面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和工作實際進行動態調整,并向社會公布了隨機檢查結果,城市管理監管效能不斷增強。
(六)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為扎實推進文明執法、依法執法、規范執法,我局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2018年,我局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全面清理,建立了執法人員信息統計表,要求行政執法人員必須經過綜合執法培訓和專業法律培訓,取得行政執法證件,被授予執法資格后方能從事執法活動。經清理,共34名執法人員取得行政執法證件。
(七)深入推進“強轉樹”專項行動。突出服務理念,以城管體制改革為契機,深入開展“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轉變工作方式。倡導“721”工作法,讓70%的問題用服務手段解決,20%的問題用管理手段解決,10%的問題用執法手段解決,充分依靠和發動社區群眾、經營業主參與城市管理,變被動管理為主動服務,變末端執法為源頭治理,加強區域協作;進一步踐行為民服務精神,推動實施文明執法,打造親民城管形象,彰顯城管為公、執法為民的人文關懷;積極開展上門辦理業務服務活動,主動電話通知當事人前來辦理各類業務,做好受理投訴舉報、接待來訪群眾等工作,暢通民意表達渠道,著力變“城市管家”為“服務大家”;強化為民服務意識,繼續向服務對象和群眾開展城管職能、業務及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引導更多的群眾理解、支持、參與城市管理工作,營造和諧的執法環境。
(八)積極化解城市管理矛盾糾紛。組建了城市管理矛盾糾紛調解委員會,明確了組織機構、辦公地點、調解員以及相關制度。深入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共排查影響社會穩定矛盾問題3起,排查可能存在的潛在矛盾2起,對排查出的問題建立臺賬,制定針對性防范措施,落實專人負責,防止社會矛盾糾紛的激化。認真開展干部下訪群眾管理工作,每月按時錄入信訪信息,按時完成每月矛盾糾紛排查報表,錄入領導接待群眾及接訪信息18條。按照“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五個一要求,積極化解信訪重點問題攻堅任務4項。
二、存在問題
一是管理理念落后。城市管理的整體性和系統性不強,重建設、輕管理,重末端管控、輕源頭治理。二是城市規劃滯后,不能適應時代發展需求,城區道路狹窄,公共停車位少,城市公共區域與市場需求矛盾大,管理執法過程中要達到疏堵結合,因疏不開、沒地方疏而形成空話。三是管理方式單一。習慣于運動式管理,熱衷于突擊性整治,缺乏有效的日常監督管理和評價考核機制。
三、意見建議
一是強化隊伍建設。優化執法力量配備,嚴格執法隊伍管理,完善人才培養機制,加強協管隊伍管理,塑造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的良好形象。三是提高執法水平。健全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規范執法辦案制度,改進執法方式,完善監督機制,將城市管理執法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四是完善保障機制。加強法治保障,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和規范體系;加強財政保障,健全城市管理經費保障體制;加強城市管理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強化執法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