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黔江區天然氣(含CNG和LNG)加氣站項目特許經營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黔江區天然氣(含CNG和LNG)加氣站項目特許經營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2021年8月,區經濟信息委印發了《重慶市黔江區天然氣(含CNG和LNG)加氣站項目特許經營實施方案》(黔江經信發〔2021〕80號,以下簡稱《方案》)。為方便社會公眾全面了解方案內容,現作如下解讀:
一、編制依據和原則
為加強和規范天然氣行業管理,促進天然氣行業健康發展,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建設運營,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保護特許經營者合法權益,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重慶市天然氣管理條例》相關要求,結合我區天然氣行業發展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重慶市招標投標條例》《城鎮燃氣管理條例》《重慶市天然氣管理條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二)編制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相關規定的原則。實行政府主導、統籌規劃的原則。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信和公共利益優先的原則。充分尊重合作雙方意愿以及市場機制原則。
二、特許經營項目和實施機構
(一)特許經營項目:本方案涉及的特許經營項目指符合《黔江區“十四五”能源發展專項規劃》,且經區政府批準啟動實施的天然氣加氣站項目。
(二)實施機構:黔江區人民政府授權黔江區經濟信息委作為天然氣加氣站特許經營項目的實施機構,并代表黔江區政府與天然氣加氣站經營企業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及補充協議,負責合作期內對天然氣經營企業實施監管。
三、項目特許經營企業的選擇
(一)基本條件:根據《重慶市天然氣管理條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天然氣加氣站項目特許經營權須采用依法公開招標方式許可。針對在加油(加氣)站現狀點上增設LNG、加氫功能的,加油(加氣)站項目業主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按照《關于明確車用綜合能源站建設程序專題會議紀要》(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會議紀要第3期)相關要求組織實施,不須公開招標,報請區政府同意后方可增設LNG、CNG、加氫等功能。
參與項目特許經營權競爭的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獨立的法人資格、良好的銀行資信、財務狀況及相應的償債能力。有可靠的氣源保障,并與上游企業簽訂了供氣協議。與加氣站經營所需的技術及安全生產管理等關鍵崗位人員。
(二)項目特許經營權招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重慶市招標投標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天然氣加氣站項目特許經營權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每個天然氣加氣站項目特許經營權與該項目所確定的土地招拍掛合并招標,即在進行天然氣加氣站項目土地招拍掛同時設置相應的特許經營條件,獲得土地競拍的同時獲得相應項目的特許經營權。加油(加氣)站現狀點增設LNG、加氫等功能的不須招標,按有關要求報請區政府同意后方可增設。
(三)特許經營權的授予:獲得項目特許經營權的企業,在簽訂土地成交確認書的同時,由黔江區經濟信息委與該企業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并實施監督管理。天然氣加氣站特許經營期限原則上為自特許經營協議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0年。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在同等條件下,原特許經營 企業優先獲得特許經營權。
四、特許經營協議
天然氣加氣站特許經營協議至少包括以下主要條款和內容:總則、定義與釋義、特許經營權的授予與取消、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加氣站設施的權屬與處置、供氣質量和價格、供氣安全、權利和義務、股東及股權變化的處置、政府承諾與保障、違約、不可抗力、爭議解決等。
五、供氣質量與服務要求
(一)氣源保障:天然氣加氣站經營企業應保證特許經營期限內的氣源充足,并確保天然氣質量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法規、標準規定的要求。
(二)服務標準:不得拒絕給符合加氣條件的車輛加氣。應向社會公開天然氣價格,全面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員工應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端正的服務態度、規范的著裝儀表、正確的服務語言、標準的形體動作、嚴格的勞動紀律。場站要形象、標識統一、規范;站內衛生干凈、整潔,站區綠化清新爽目、照明亮化便于操作。
六、項目監管
(一)監管主體:天然氣管理部門(黔江區經濟信息委)、天然氣加氣站項目建設相關部門(投資管理、規劃和自然資源、市場監督、住房和城鄉建設、應急管理、生態環境等根據自身職責承擔天然氣加氣站建設過程安全監管職責)。
(二)履約監管:黔江區經濟信息委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加氣站特許經營項目實施方案,并報本級人民政府審定,向社會公布后組織實施。
(三)行政監管:行政監管是行政機關根據法律、法規授予的行政權力,對天然氣加氣站經營企業從業人員資格、運營和安全管理實施監督、檢查、責令整改等一系列行為的統稱。
(四)公眾監管:社會公眾及項目利益相關方。
七、權利和義務
區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天然氣管理部門與天然氣加氣站經營企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應在特許經營協議中進行明確。
八、政府承諾和保障
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對特許經營業務進行監管。為天然氣經營企業特許經營業務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協調。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性。在特許經營期間,不得將該加氣站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維護特許經營范圍內天然氣加氣站市場秩序。
九、項目實施的其他關鍵問題
(一)供氣安全及應急預案:天然氣加氣站經營企業應按照規定編制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發生泄漏、火災、爆炸或其他事故時,應根據應急預案,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并向有關部門 報告。鼓勵加氣站經營企業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對其經營活動中可能發生的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購買相關保險。
(二)解釋說明:本方案為黔江區天然氣(含CNG/LNG)加氣站特許經營項目總體指導方案,各站點建設按照本方案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若重慶市出具相應上位文件,執行上位文件的同時本方案自行廢止。本方案的最終解釋權歸重慶市黔江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所有。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