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和學前教育兒童營養改善計劃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
黔江教辦〔2021〕14號
重慶市黔江區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和學前教育兒童營養改善計劃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營養改善計劃項目實施學校,各督學責任區:
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學前教育兒童營養改善計劃實施以來,各學校高度重視,各項工作扎實推進,取得了顯著成效。但通過營養改善計劃民生督查,不定期的檢查中發現仍有學校(幼兒園)在條件保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面存在問題,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和學前教育兒童營養改善計劃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體衛藝函〔2021〕1號)要求,現就切實做好營養改善計劃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落實學校主體責任
學校要全面落實學生營養改善工作的主體責任,負責營養改善計劃的具體實施,應切實加強工作措施,扎實推進學校營養改善工作。學校(幼兒園)要做好實施營養改善工作的條件保障,按要求足額配齊食堂從業人員,將食堂運行經費、食材配送、食堂從業人員工資、社保等納入預算,確保膳食補助資金使用規范合理。
二、務必確保供餐質量
各學校(幼兒園)要積極推進食堂建設及飲水、電力設施改造,配足配齊廚具、餐具、清洗消毒設備等基礎的供餐條件;做好原材料集中統一采購、統一配送,減少中間環節,降低成本,確保質量;學校(幼兒園)要以改善學生營養、增強學生體質為目的,參考衛生行業標準《學生餐營養指南》,合理搭配均衡營養膳食,切實改善學生營養狀況。選購優質食材,提高烹飪質量,以市教委印發的推薦食譜為依據,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合理搭配均衡營養膳食,為學生提供與“膳食補助+學生自主繳納”等值的優質、可口、安全、足量營養膳食,切實改善學生營養狀況。
三、規范補助資金管理
加強營養改善計劃膳食補助資金管理,要專款專用、專賬核算,嚴禁虛報、冒領、套取、擠占、挪用、截留、克扣補助資金,確保每一分錢都吃到學生嘴里。采購配送、學校(幼兒園)負責人陪餐、教職工伙食、食堂從業人員工資等支出不得擠占補助資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資金要避免和膳食補助資金混用混管,要直接發放到學生本人或監護人銀行卡。要及時足額向供貨方支付膳食補助資金,杜絕出現長期拖欠或學校墊付的現象。結余資金應滾動用于營養改善計劃,不得挪作他用。
四、加強食品安全管理
各學校(幼兒園)建立健全完善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機制、監督檢查、應急處置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健全大宗食品及原輔材料采購、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供應商評議制度,確保食品采購、貯存、加工制作等關鍵環節安全可控。各學校(幼兒園)進一步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要實現對各環節的監管,完善視頻監控設施,學校食堂(伙房)應當做到明廚亮灶全覆蓋,推進“重慶陽光餐飲”信息平臺智慧監管,實現“陽光操作”,對原材料配送驗收、入庫出庫、貯存保管、加工烹飪、餐食分發、學生就餐等環節實行全程監控,確保安全。對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擅自降低供餐質量標準或隨意變更食譜的,市場監管、教育行政等部門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
五、加大監督管理力度
各學校(幼兒園)要加強組織領導,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要把食品安全和資金安全作為營養改善計劃工作中的重點。要進一步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對營養改善計劃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審計,對實施營養改善計劃中存在的隱患和薄弱環節,要建立臺賬,及時整改。對疏于管理、玩忽職守,導致食品安全事故,出現補助資金跑冒滴漏的,要追究相應責任人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做好營養健康監測
各學校(幼兒園)要進一步加強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監測評估工作,做好相關監測指標的調查和數據收集,提高監測數據質量。各監測學校要按照區疾控中心的要求,認真開展監測工作,及時準確填報相關表冊數據,開展數據的綜合分析,為科學評價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對學生營養健康狀況改善的效果提供依據,切實增強學生營養改善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
七、重視宣傳教育引導
各學校(幼兒園)要以各種形式廣泛宣傳營養改善計劃,為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擴大政策實施效果。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宣傳機制,通過安全知識講座、媒體宣傳、專題展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途徑加大宣傳教育,使學生掌握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的基本常識,提升防范意識。學校(幼兒園)采取課堂教育、社會實踐等多種措施制止校園浪費,讓學生從內心深處養成節約意識,培養不挑食、不偏食、合理膳食的好習慣。要高度注重輿情分析,積極主動有效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妥善解決問題,保障師生健康安全。
重慶市黔江區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