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關于印發《黔江區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管理細則(試行)》的通知
黔江民政發〔2018〕87號
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關于印發《黔江區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管理細則(試行)》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為指導全區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運行管理,按照區政府辦《關于印發黔江區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建設方案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8〕77號)安排,現將《黔江區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管理細則(試行)》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
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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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區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我區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實現規范管理、可持續運營,根據《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江區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建設方案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8〕77號)精神,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是指在村、社區建設的,由村(居)民委員會主辦和管理,為城鄉老年人提供文化娛樂、學習教育、思想交流、醫療保健、精神慰藉、居家服務、日間照料等服務的集體公益性場所,含政府支持建立的村、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農村幸福院及其它開展社區養老服務的場所。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其內開展與養老服務和公益活動無關、不合時宜的其他活動。
第三條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實行政府支持、村居主辦、協會組織、社會參與、因地制宜、自治管理的開辦原則。
第四條村(居)民委員會是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開辦主體、管理主體、運營主體,負責日常運行管理、確保安全規范運營;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的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的日常監督管理;區民政局是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業務指導和監管工作。區公安、應急、財政、衛生健康、文化旅游、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建設和運行監督工作。
第五條村(居)民委員會在管理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過程中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深入了解當地老年人的服務需求,組織開展對路的服務項目與活動,運行管理方式要符合村(居)民自治、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要求。
第六條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同時是村、社區老年協會的辦公場所和活動陣地。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按照有關規定在區民政局備案成立村、社區老年協會,支持村、社區老年協會在村(居)民委員會領導下組織管理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按照核準的《章程》開展活動;同時,要統籌整合設在村社區的圖書室、衛生室、文化廣場等公共設施,協調組織社會力量為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開展服務提供支持,營造尊老、愛老、扶老的社會環境。
第二章 服務對象與程序
第七條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的服務對象為居住在本轄區年滿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不支持和鼓勵生活不能自理、有精神病、傳染病和其他可能影響集體生活的疾病的老年人到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活動。
第八條轄區內有養老服務需求的老年人可由本人或在法定贍養人、扶養人的陪同下,自愿前往村社區養老服場所填寫服務對象申請登記表(附件2),登記表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身份證號碼、本人聯系電話、親屬聯系電話(兩名以上)、個人愛好與特長等;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寸登記照片等;填寫健康狀況陳述書(附件3),簽字領取入場活動告知書(附件4),明確老年人在場所接受服務期間的注意事項以及出現身體不適、意外事故或發生突發事件時的銜接和處理方式。自愿接受養老服務場所提供的有償服務的,需簽訂專門的服務協議。同時,接受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服務的老年人可自愿加入村社區老年協會。
第九條進入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參加活動和接受服務的人員要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講究衛生、文明禮貌、團結友愛、支持配合管理人員的工作。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不服從管理者,養老服務場所有權拒絕為其提供服務。
第三章??服務內容
第十條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主要對轄區老年人提供基本養老公共服務和有條件、有能力開展的其他涉老、為老服務,應本著照顧大多數、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和自愿、平等、互助原則,盡量滿足轄區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需求。村社區服務場所提供的服務內容(項目)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在征求意見、民主協商基礎上因地制宜確定,上墻公示并對外公開。
第十一條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可開展的主要涉老、為老服務內容:
(一)老年人基本信息管理服務:建立村(社區)老年人基本信息數據庫,按統一格式統計本村(社區)老年人基本情況花名冊,全面掌握本村(社區)老年人年齡、性別、家庭人員、收入、健康、居住等基本情況,建立留守老人、特困老人、低保老人、建卡貧困老人、獨居老人臺賬,并每年定期動態更新。
(二)文體娛樂服務:組織老年人開展棋牌、書法、繪畫、音樂、體育、舞蹈、手工、民間民俗文化交流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為老年人提供觀看電視、收看遠程教育節目、報刊和圖書閱覽等服務。
(三)健康宣傳服務:聯合當地醫療衛生機構定期開展養生保健、老年病防治等健康知識講座,開展老年人健康信息采集、整理和檔案管理。
(四)精神慰藉服務:組織老年人開展聊天談心、思想交流、心理疏導、協助交友等服務。
(五)法律維權服務:幫助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協助維護老年人贍養、財產、婚姻等方面的合法權益等服務。
(六)留守老人關愛服務:聯系組織志愿者及其他社會力量對轄區內分散居住的特困老人、留守(空巢)老人、經濟困難的獨居老年人在春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等重大傳統節日及生日進行問候,平時定期每周電話查訪、每季度上門巡訪,以及開展結對關愛、鄰里互助、銀齡互助等活動。
(七)養老信息鏈接服務:建立開放的為老服務信息平臺,提供養老服務政策、信息網上咨詢服務,建立村社區養老服務相關機構及從業人員數據庫,為有服務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養老機構和其他養老服務信息,發揮為老服務平臺作用。
(八)根據轄區內老年人的興趣、愛好和需求,因地制宜地設計開發與當地老年人需求對路的特色服務項目,積極拓展市場化服務。
第四章 運行管理
第十二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督促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組建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運營管理班子,原則上由村(居)民委員會主任擔任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負責人,村、社區老年協會負責人可以負責日常管理,另選1-2名熱心老齡事業的人員為管理員。
第十三條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運行和管理經費采取政府補助、部門幫扶、村(居)委自籌、服務對象繳納、社會捐助等辦法多渠道籌集,堅持量入為出、自求平衡。村(居)民委員會要按照集體經濟的相關管理要求規范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的經費收支管理,并列為村(居)務公開的內容定期進行公示。
第十四條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的土地、房屋、設備和其他財產依法歸國家和集體所有,管理權和使用權歸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隨意處置。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的一切資產由村(居)委統一登記造冊后按功能分區配置使用,并每年盤點一次,對正常損耗按規定程序報廢,對非正常損毀由責任人按原價賠償。
第十五條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要加強安全管理和風險防控,要制定落實防火災、防觸電、防食物中毒、防意外傷害等安全保障措施,及時協調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特別要制定老年人在場所內活動期間緊急疏散逃生預案和出現生病和身體突發異常情況的救護處理預案,并組織培訓和演練??梢园凑兆栽纲徺I原則為入場活動的老年人代辦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由被保險人自理。
第十六條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應建立健全內務檔案,主要包括對象登記資料、個性化服務協議、老年人統計信息資料、各項工作記錄和檢查記錄資料等,實行分類整理,妥善保存。查閱需經負責人審批并登記,要嚴禁對外泄露個人信息和個人隱私。
第十七條村(居)民委員會要組織制定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工作人員守則、老年人文明公約、安全制度、日間休息室管理制度、健身康復室管理制度、娛樂活動室管理制度、圖書閱覽室管理制度、廚房管理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附件1),并督促貫徹執行,保障正常運行。
第十八條運行效果良好的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可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為其配備適量的、能滿足業務需求的公益性崗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根據實際需要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聘請具有專業資質的專職服務人員開發專業化的特色服務項目,或邀請社會組織、志愿者、社會工作者等為老年人開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復保健、老年教育、文化娛樂等服務工作。
第五章??監督與考評
第十九條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應將機構名稱、工作人員、服務項目、工作流程、開放時間、功能區分布、服務電話、監督電話、疏散圖及其他應公布信息在醒目位置公示和對外展示。同時,每年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報送年度工作總結。
第二十條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定期不定期對轄區內的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進行監督檢查,設立公開舉報監督電話并對外公示,及時依法依規調查處理有關投訴和舉報。
第二十一條區民政局在每年第四季度會同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對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管理運行情況進行100分制量化考核,考核評分結果與運行補貼掛鉤,具體細則另行制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細則從2019年1月1日起試行。
第二十三條本細則由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1.黔江區村社區養老服務場所日常管理制度(模本)
??????2.服務對象申請登記表
??????3.健康狀況陳述書
??????4.入場活動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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