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低保邊緣家庭認定辦理指南
重慶市黔江區低保邊緣家庭認定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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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稱 |
重慶市黔江區低保邊緣家庭認定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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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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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條件 |
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且家庭財產、家庭消費支出狀況符合相關規定,未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范圍的低收入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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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家庭為單位,由申請家庭確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其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二、申請低保邊緣家庭的申請人應具有本市戶籍,其家庭成員是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系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學歷教育的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系并長期共同居住的人員)。 三、家庭收入由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收入和轉移凈收入四部分組成。家庭月人均收入,按照申請人家庭月收入總額除以核定的家庭人口數確定。具體參照《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家庭財產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動產主要包括銀行存款、證券、基金、商業保險、債權、互聯網金融資產以及車輛等。不動產主要包括房屋、林木等定著物。 家庭財產和家庭消費支出狀況有以下幾種情形之一的,視為不符合低保邊緣家庭認定條件: (一)家庭存款、理財、基金、有價證券、債券、商業性保險等人均總值高于全市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家庭擁有機動車輛(享受燃油補貼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普通兩輪摩托車除外)船舶、工程機械以及大型農機具。 (三)擁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且人均擁有建筑面積超過最低住房保障標準3倍;3年內修建自有住房、按揭或全款購買商品房(不含因災重建、排危、國家基礎設施建設拆遷房屋等唯一住房)或高標準裝修住房。 (四)家庭擁有出租或自營的商業門面、店鋪。 (五)家庭成員自費在高收費學校就讀(入托、出國留學)、近1年內自費出國旅游。 (六)區縣(自治縣)民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對維持家庭生活必要的財產,在做好備案登記的基礎上,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豁免。 1、家庭財產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動產主要包括銀行存款、證券、基金、商業保險、債權、互聯網金融資產以及車輛等。不動產主要包括房屋、林木等定著物。 家庭財產和家庭消費支出狀況有以下幾種情形之一的,視為不符合低保邊緣家庭認定條件: (一)家庭存款、理財、基金、有價證券、債券、商業性保險等人均總值高于全市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家庭擁有機動車輛(享受燃油補貼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普通兩輪摩托車除外)船舶、工程機械以及大型農機具。 (三)擁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且人均擁有建筑面積超過最低住房保障標準3倍;3年內修建自有住房、按揭或全款購買商品房(不含因災重建、排危、國家基礎設施建設拆遷房屋等唯一住房)或高標準裝修住房。 (四)家庭擁有出租或自營的商業門面、店鋪。 (五)家庭成員自費在高收費學校就讀(入托、出國留學)、近1年內自費出國旅游。 (六)區縣(自治縣)民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對維持家庭生活必要的財產,在做好備案登記的基礎上,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豁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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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目錄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應當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書面申明家庭收入、財產和支出狀況并簽字確認,履行授權核查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手續,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應當提供的申請材料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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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
申請→鎮街受理→家庭經濟狀況調查→鎮街初審、公示→區民政局審核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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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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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黔江區城西街道彩虹路237號區民政局低保中心,023-79222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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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址 |
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