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辦法辦理指南
重慶市黔江區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辦法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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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稱 |
重慶市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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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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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條件 |
一、剛性支出困難家庭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共同生活的城鎮居民家庭成員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戶籍所在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共同生活的農村居民家庭成員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戶籍所在地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 (三)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的生活、醫療、教育、殘疾康復等剛性支出占家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70%,具體比例可由各區縣(自治縣)民政部門自行確定。 (四)未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且未被認定為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 (五)區縣(自治縣)民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剛性支出困難家庭: (一)家庭財產超出規定的情形。 1.有兩輛以上(含)生活用汽車(殘疾人用于功能性補償代步的機動車輛除外),或有一輛現值超過當地城市年低保標準10倍的生活用汽車; 2.家庭人均金融資產、住房、店鋪、門面超過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認定辦法相關規定; 3.在各類市場主體中認繳出資額累計20萬元以上(含); 4.家庭財產不符合當地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消費支出。 1.申請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前一年內有購買、新建(正常維修、危房改造、倒房重建、易地搬遷、唯一住房征地拆遷后新建或購買除外)、擴建(擴建后人均建筑面積不高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標準除外)、豪華裝修住房; 2.近1年內自費出國、出境旅游; 3.區縣(自治縣)民政部門認定的明顯超標或不合理且不能說明理由的消費行為。 (三)拒絕配合有關部門對申請人家庭及其義務人經濟狀況進行調查,致使無法核實其經濟狀況的家庭。 (四)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不完整的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致使無法對其家庭經濟狀況依法進行全面信息核對的家庭。 (五)通過離婚、贈予、轉讓、分戶等方式故意放棄自己應得財產或份額,或者故意放棄法定應得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和其他合法資產及收入的家庭。 (六)當地規定不得認定為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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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目錄 |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復印件; 2.重慶市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申請書; 3.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的剛性支出按照申請人提出申請前12個月家庭剛性支出總額計算,主要包括:生活支出、醫療支出、教育支出、殘疾康復支出、其他支出。 4.重慶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授權書; 5.其他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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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
一、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申請和受理 二、家庭經濟狀況調查 三、公示征求意見 四、審核確認 五、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報區民政局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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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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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黔江區城西街道彩虹路237號區民政局低保中心,023-79222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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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址 |
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