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服務質量檢查標準公示
養老院服務質量檢查標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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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號 |
檢查內容 |
檢查細則 |
檢查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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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社會老年人的養老院 |
農村特困人員 供養服務機構 (敬老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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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依法辦理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 |
未取得許可證,為不符合。不符合的,請列明原因。 |
查看證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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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供餐飲服務的養老院,應當依法辦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
自主提供餐飲服務的,不具備許可證或許可證過期的為不符合;委托餐飲服務企業提供餐飲服務的,簽訂了協議,服務企業具備有效許可證,為符合。 |
查看證照;委托服務的,查看協議和提供方有效許可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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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如有內設醫療機構,應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
內設醫療機構的,不具備許可證或許可證過期的,為不符合。 |
查看證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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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負責人應參加相關培訓,具有養老服務專業知識 |
參加養老服務專業培訓為符合;參加其他培訓為部分符合;沒有參加相關培訓,為不符合。 |
查看證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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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持有國家職業資格的養老護理員占養老護理員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或所有養老護理員經過專業技能培訓合格 |
養老護理員應接受崗前培訓 |
養老院:兩種情況滿足其一的即為符合;持有國家職業資格的養老護理員占養老護理員總數的比例低于30%或60%養老護理員經過專業技能培訓合格,為部分符合; 敬老院:30%-60%養老護理員接受崗前培訓的,為部分符合,61%-100%為符合。 |
查看證書、相關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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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餐飲服務人員必須經體檢取得健康合格證后上崗 |
如有,100%持證上崗為符合 |
查看證照,對照本人;如果由簽約餐飲服務企業提供服務,則查看簽約協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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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養老院內開展服務的醫生、護士等依法需要持證上崗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持有與其崗位相適應的專業資格證書或執業證書 |
如有,100%持證上崗為符合。 |
查看證照,對照本人;如果由簽約醫療機構提供服務,則查看簽約協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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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配備社會工作者、康復師、營養師等專業人員 |
鼓勵利用社會資源,外聘志愿者 |
養老機構:配備兩類人員(專兼職)即為符合;敬老院:鼓勵利用社會資源,外聘志愿者提供相應服務,有則符合。 |
查看證照或(聘書),對照本人;如果由簽約服務機構提供服務,則查看簽約協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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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定期開展人員培訓,培訓內容包括以人為本、愛老尊老孝老服務理念、相關政策法規及管理服務技能 |
3--6個月開展一次培訓,為符合,6個月以上培訓一次為部分符合。 |
查看培訓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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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立服務人員績效考核、優秀員工獎等激勵制度 |
有1項制度為部分符合,2項及以上為符合。 |
查看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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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對老年人進行入院評估,根據老年人需求特點提供服務 |
有入院評估制度且已開展評估工作為部分符合,并能據此提供相應養老服務的為符合。 |
查看制度、評估記錄、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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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老年人確認入住后簽署入住合同 |
特困人員入住辦理入院手續 |
養老機構100﹪簽入住合同為符合;敬老院100﹪辦理入院手續,為符合;未做到100%簽合同或協議,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合同和手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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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有負責接待和處理老年人投訴建議的專門部門、人員或電話 |
有專門部門、人員或電話為部分符合;并有投訴建議處理記錄為符合。 |
查看制度和投訴建議處理記錄;詢問老年人是否知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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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建立老年人入院、出院制度,協助老年人及家屬辦理入出院手續 |
有出入院制度為部分符合,并按制度執行為符合。 |
查看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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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建立老年人生活和健康檔案,包括入住合同、入住人員及其家屬(監護人)或代理人(機構)基本信息、老年人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等有關資料,并妥善保存 |
建立檔案,且檔案中包含2項材料為部分符合,包含3項以上材料的為符合。 |
查看制度、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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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養老院服務費原則上按月度收取,價格變動應提前告知老年人,不得強制收費 |
收住社會老年人的敬老院應符合此要求 |
按月收取或價格變動提前告知,二者滿足其一的,為部分符合,均滿足為符合;如有強制收費現象,則不符合。 |
查看財務制度、收費價目表、收支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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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未經老年人及監護人同意,不得泄露老年人及監護人個人信息 |
發現此類問題投訴,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相關記錄;詢問老年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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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對入住老年人定期開展評估 |
至少每半年開展1次評估為符合,6個月以上開展為部分符合。 |
查看評估記錄、制度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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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對初次入住的老年人開展短期試入住服務 |
有則符合,無則不符合。 |
查看文件、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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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定期對服務質量進行評估或考核,無虐老、欺老現象 |
至少每年開展1次評估或考核為符合;如有欺老、虐老現象的,則不符合,必須整改。 |
查看制度、記錄;詢問老年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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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至少每年開展一次服務質量滿意度調查 |
有則符合,無則不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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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委托第三方服務的應簽訂外包合同 |
如有此類情況,簽訂外包合同,有則符合。 |
查看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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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積極推進養老院標準化建設 |
有機構內部服務管理標準、操作規范的,為符合。 |
查看標準文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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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對外公開養老院基本信息,包括地理位置、聯系方式、服務時間等 |
滿足1-2項的為部分符合,滿足3項及以上為符合。 |
查看文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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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院內公布服務管理信息,包括服務管理部門、人員資質、相關證照、服務項目等 |
滿足2項的為部分符合,滿足3項及以上為符合。 |
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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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養老院接受社會捐贈應統一登記,按捐贈方意愿和相關規定使用受贈物資 |
如有此項內容,應有統一記錄,為部分符合分,且使用合規,則為符合。 |
查看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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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老年人居室面積適宜,自理、部分失能老年人的房間不超過4張床位,失能老年人的房間不超過6張床位,老年人房間床位平均使用面積不低于6平方米,配備相應生活設施設備和物品 |
居室面積符合標準、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和物品,二者滿足其一為部分符合,二者全滿足為符合。 |
現場查看、測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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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設置公共浴室、公共衛生間、接待室、餐廳等共同活動區,并配備相應設施設備和物品 |
滿足3項為部分符合,4項及以上為符合。 |
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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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配備廚房、洗衣房、垃圾處理場所(存放點)等服務運營需要的后勤保障設施設備和物品 |
滿足2項為部分符合,3項及以上為符合。 |
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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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食品管理應符合監督管理部門規定 |
有1項不滿足,則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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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老年人能接觸到的各種設備無尖角凸出部分 |
有2類物品有尖角凸出部分,為部分符合,3類以上則為不符合。 |
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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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地面做防滑處理 |
有1處不滿足,為不符合。 |
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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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老年人床頭、使用的廁所安裝呼叫裝置 |
安裝并可正常使用為符合;不能正常使用為不符合。 |
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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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藥品管理應符合監督管理部門規定 |
有2項及以上不滿足,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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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機構不設置在自然災害易發、存在污染的地域 |
有1項情況存在,即不符合。 |
查看周邊環境、相關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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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因地制宜進行適老化改造,實現無障礙環境 |
樓道扶手、洗手間扶手、無障礙坡道等老年人生活及活動區域有1處未實現無障礙,即為部分符合,有2項及以上為不符合。 |
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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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有醒目、規范、易懂的標志標識 |
標志標識不全、有破損超過40%的,為部分符合;標志標識不全、有破損超過85%的,為不符合。 |
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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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每日送開水到樓層或房間 |
有則為符合,無即不符合。 |
現場查看、查看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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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提醒和指導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個人清潔衛生。保持口腔清潔、容貌整潔、無長指(趾)甲、身體清潔無異味 |
有1項未做到,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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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定期更換、清洗、晾曬老年人衣物及床上用品 |
有1項未做到,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居室、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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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及時維修或更換居室、護理區域設施、設備及物品 |
有1-2種不能正常使用的設施設備、物品為部分符合,3種及以上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居室、維修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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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每日房間巡查,觀察老年人的身心狀況,特殊情況及時報告并協助處理 |
有每日房間巡查,但無巡查記錄,為部分符合,二者均有則符合。 |
查看制度、流程,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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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提供24小時當班、值班服務,并做好記錄和交接班 |
提供24小時服務,且有相關記錄,為符合,無當班、值班記錄為部分符合,二者皆無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照護記錄、交接班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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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每日訂餐、送餐、送開水、打洗漱用水 |
提供2項為部分符合,3項以上為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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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提醒如廁,清洗便器 |
提供1項為部分符合,2項為符合。 |
現場查看、查看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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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協助老年人做好洗漱、理發、修剪指(趾)甲等個人清潔衛生。保持口腔清潔、容貌整潔、無長指(趾)甲、身體清潔無異味 |
有1項未做到即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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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及時整理床鋪,及時更換、清洗、晾曬老年人衣物及床上用品,保持床鋪整潔 |
有1項未做到即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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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指導老年人使用拐杖、步行器、輪椅等輔助器具 |
做到1項即為符合。 |
現場查看、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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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及時維修或更換居室、護理區域設施、設備及物品 |
發現1-2種不能正常使用的設施設備、物品為部分符合,發現3種及以上為不符合。 |
現場查看、工作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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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注意觀察老年人身心狀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并通知監護人 |
交接班或護理記錄中是否有觀察記錄,報告及處理記載,1項未達到,為部分符合,2項及以上未達到為不符合。 |
查看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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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提供24小時當班、值班服務,并做好記錄和交接班 |
提供24小時服務,且有相關記錄,為符合,無當班、值班記錄為部分符合,二者皆無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照護記錄、交接班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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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協助老年人用餐、飲水 |
1項做到為部分符合,2項做到為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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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提醒、協助老年人如廁,清洗便器 |
2項做到為部分符合,3項做到為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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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為老年人穿(脫)衣、洗漱、剪指(趾)甲、剃須、理發、洗浴(擦浴)、清潔會陰部。保持口腔清潔、容貌整潔、無長指(趾)甲、身體清潔無異味 |
有1項未做則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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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及時整理床鋪,及時更換、清洗、晾曬老年人衣物及床上用品,保持床鋪整潔 |
有1項未做到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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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協助老年人按時服藥 |
做到準確、按時協助老人服藥,為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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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及時維修或更換居室、護理區域設施、設備及物品 |
有1-2種不能正常使用的設施設備、物品為部分符合,3種及以上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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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注意觀察老年人身心狀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并通知監護人 |
有觀察記錄,報告及處理記錄,1項未達到,為部分符合,2項及以上未達到即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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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提供24小時服務,并做好記錄和交接班 |
有24小時服務且有工作記錄,為符合,二者滿足一項即為部分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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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做好褥瘡的護理及預防工作。褥瘡發生率Ⅱ、Ⅲ度為0,Ⅰ度低于5% |
有操作規程且褥瘡發生率達標,即為符合,二者滿足一項即為部分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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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建立膳食服務制度、流程及崗位職責 |
如有餐飲服務,有2項即為符合。 |
查看制度、流程、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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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根據老年人身體狀況及需求、地域特點、民族、宗教習慣提供膳食 |
如有餐飲服務,做到2項即為部分符合,3項及以上為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詢問、查看膳食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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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食譜每周至少更換一次,向老年人公布并存檔 |
如有餐飲服務,每周更換食譜且向老年人公布并存檔,為符合,滿足2項為部分符合。 |
查看制度、膳食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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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建立食品留樣備查制度,留樣時間不少于48小時 |
如有餐飲服務,有1項未做到即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相關記錄,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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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做好餐(飲)具消毒,餐廚垃圾每日處理,餐(飲)具、廚房和就餐區衛生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
如有餐飲服務,有1項未做到即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相關記錄,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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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做到生與熟、成品與半成品分開制作、存儲 |
如有餐飲服務,有1項未做到即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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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膳食的采購、處理、儲存、烹飪、供應過程全程可控 |
如有餐飲服務,滿足3個過程可控為部分符合,滿足4個及以上為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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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每周至少檢查1次老年人房間有無過期食品,提醒老年人處理過期腐爛的食品 |
每周至少檢查1次老年人房間有無過期食品且提醒老年人處理過期腐爛的食品,為符合,二者滿足一項為部分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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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建立老年人伙食(膳食)委員會,監督膳食質量,定期了解老年人膳食需求 |
如有餐飲服務,建立老年人伙食(膳食)委員會且發揮作用,為符合,二者滿足一項為部分符合。 |
查看制度、相關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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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每日定期清掃房間、整理老年人個人物品及生活用品、清洗消毒衛浴設備,保持老年人居室整潔、地面干燥、無異味 |
有1項未做到,即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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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定期對走廊、功能活動區及設施設備進行清潔和消毒,保持公共服務區域整潔衛生、無異味 |
有1項未做到,即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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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提供衣物、被褥、尿布等織物的收集、分類、清點、清洗、消毒與送回等服務,保證洗滌后的織物干凈整潔 |
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衣物、被褥、尿布等織物的收集、分類、清點、清洗、消毒與送回等服務,保證洗滌后的織物干凈整潔 |
有1項做不到即為部分符合,2項做不到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工作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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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設立院內醫療機構或與醫療機構建立協作關系 |
如有,且有相關協議或合同,即為符合。 |
查看合同文件、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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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院內醫療機構管理服務符合衛生計生部門規定 |
如有院內醫療機構,且符合規定,則為符合。 |
查看文件、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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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定期為老年人體檢 |
做到老年人每年體檢1次,即為符合。 |
查看制度、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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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建立老年人健康檔案 |
100﹪老年人有健康檔案,即為符合。 |
現場查看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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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配備適合老年人需要的基本健身器具和康復輔助器具,并指導老年人正確使用 |
配備適合老年人需要的基本健身器具和康復輔助器具且指導老年人正確使用,為符合;二者滿足一項即為部分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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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開展健康管理、健康咨詢、健康教育等工作 |
開展2項服務即為部分符合,3項及以上為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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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對失智老年人進行非藥物干預益智康復訓練 |
如接收此類老人,且有1-2項該類服務,即為部分符合,3項及以上為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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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建立機構內感染預防和處理辦法,有消毒和隔離制度 |
做到2項即為部分符合;3項及以上為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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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有養老院內個人衛生的規定,包含洗手操作標準、配置手套口罩等必要防護性物品的規定 |
做到1項得部分符合;2項及以上為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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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有傳染病預防措施 |
應有制度、工作流程,有1項做不到,即為不符合。 |
查看制度、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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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有專人負責機構內感染控制,做好記錄 |
有專人負責且有完整記錄,即為符合;滿足二者之一,即為部分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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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幫助新入住老年人及親屬認識和熟悉機構的生活環境,使其盡快適應機構生活 |
做到2項即為部分符合;3項及以上為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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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了解掌握老年人心理狀況,對出現的心理和情緒問題,提供相應服務,必要時請專業人員協助 |
做到2項即為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工作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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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開展社會工作專業服務 |
院內有社會工作者或經過專業社會工作培訓的人員為老年人提供個案、小組等服務為符合;與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機構、院校建立合作協議,定期開展社會工作服務,部分符合。 |
查看制度、服務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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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為臨終老年人提供關懷服務 |
有特設居室、專門服務人員、服務制度的為符合,少1項即為部分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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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有危機預警報告制度,對老年人可能出現的情緒危機或心理危機及時發現、及時預警、及時干預 |
做到2項即為部分符合;3項及以上為符合。 |
查看制度、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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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應家屬要求,可以協助老年人去世后的后事處理 |
辦理機構內特困人員去世后的喪葬事宜 |
可以協助的,為符合。 |
查看制度、工作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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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開展適合老年人身心特點的歌舞、書畫、手工、棋牌等文化娛樂活動和康樂活動,培養老年人興趣愛好 |
開展3項活動為部分符合,4項及以上為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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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開展節日、特殊紀念日活動 |
開展1類活動為部分符合,2類及以上為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活動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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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通過講座、培訓班、老年大學等形式,開展各種教育培訓活動 |
開展2項為部分符合,3項及以上為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活動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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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有助于感知覺恢復的文化娛樂活動 |
如收住這類老年人,提供2項活動即為部分符合,3項以上為符合。 |
現場查看老人、照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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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為臥床老年人提供電視、廣播、閱讀等文化娛樂項目 |
如收住這類老年人,提供2項活動為部分符合,3項及以上即為符合。 |
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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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組織志愿者為老年人提供服務;倡導老年人參與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務 |
組織志愿者為老年人提供服務且倡導老年人參與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務,為符合;滿足二者之一的,為部分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詢問老人、查看活動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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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制定消防安全、特種設備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等相關管理制度、預警機制及應急預案 |
有1項未做到即為不符合;如果沒有特種設備,則不對特種設備管理做要求。 |
查看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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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配備有資質的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按規定建立微型消防站、并達到“三知四會一聯通,處置要在三分鐘”要求 |
各項中有任何1點達不到,則該項不符合。 |
查看證書,詢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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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人員住宿和主要活動場所嚴禁使用易燃可燃裝飾裝修材料,嚴禁采用夾芯材料燃燒性能低于A級的彩鋼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動的建筑 |
有1項未做到就不符合。 |
現場查看,詢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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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對不需要設置自動消防系統的建筑,應當加強物防、技防措施,在人員住宿和主要活動場所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和簡易噴淋裝置,配備應急照明和滅火器材 |
各項中有任何1點達不到,則該項不符合;設置自動消防系統的養老院則查看是否在相關場所對應設置相應設備。 |
現場查看,人員操作、詢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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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每日防火巡查,夜間防火巡查不少于兩次,并做好記錄 |
有1項未做到就不符合。 |
查看制度、現場查看記錄、人員操作、詢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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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加強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維護保養,每年至少全面檢查一次,參加區域聯防組織,實行聯防聯治聯控 |
各項中有任何1點達不到,則不符合。 |
現場查看,查看制度、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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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暢通,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完好。保證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關閉狀態 |
有1項未做到就不符合。 |
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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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制定消防演練、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
有1項未做到就不符合。 |
查看記錄、資料,人員操作、詢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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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設立吸煙室,人員住宿和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
有1項未做到就不符合。 |
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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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定期組織對電器產品及其線路、管路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及時整改電氣火災隱患 |
有1項未做到就不符合。 |
現場查看,查看維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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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燃氣安全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 |
如有,有1項未做到就不符合。 |
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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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定期維護保養燃氣設施設備 |
如有,有1項未做到就不符合。 |
現場查看,查看維護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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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燃氣設施使用正確,無私自拆、移、改動燃氣裝置,無私自使用燃氣熱水器、取暖器和其他燃氣器具等 |
如有,有1項未做到就不符合。 |
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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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燃氣設施清潔干凈衛生,周圍無可燃物品和其他雜物堆放 |
如有,有1項未做到就不符合。 |
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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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購置、使用和更換電梯、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應符合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 |
如有,有1項未做到就不符合。 |
現場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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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對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修保養,定期自檢,有記錄 |
如有,缺少1項即為部分符合。 |
查看維護、交接班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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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指定(有資質)機構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有檢查報告并備案 |
如有,缺少1項即為部分符合。 |
查看年檢或檢驗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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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建立出入、探視、請銷假等制度,防止老年人走失 |
有1項未做到就不符合。 |
查看制度、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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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建立視頻監控系統,對養老院公共區域進行全方位監控或實行24小時巡查 |
建立視頻監控系統或實行24小時巡查,均為符合。 |
現場查看、視頻記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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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建立突發事件處理的應急預案,對自傷、傷人、跌倒、墜床、噎食、誤吸、走失、燙傷、食物中毒等事件有明確應急處理流程和報告制度 |
有應急預案、應急處置流程、報告制度,缺少1項即為部分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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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院服務質量檢查情況說明
(一)對外開放、接收社會老年人的光榮院,建議參照指南中服務社會老年人的養老院指標檢查;不對外開放、不接收社會老年人的光榮院,或既是光榮院又是敬老院的,可以參照指南中敬老院的指標檢查。
(二)實地檢查人員不應少于2人,有條件的地區可根據檢查內容分小組同時檢查。
(三)檢查過程必須做好記錄,檢查人員與被檢查機構負責人雙方應簽字確認。
(四)《養老院服務質量大檢查指南》指標分兩類,第一類屬于基礎指標,是相應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強制性標準要求養老院具備的,養老院不符合其中任何1項指標要求都必須整改,具體包括第1、2、3、5、6、7、9、11、12、15、17、20、25、26、30、34、39、40、42、43、46、47、50、51、54、55、58、59、62、64、65、66、70、71、74、75、76、82、90、94、96、98、100、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3、115項指標(共54項)。如果地方性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強制性標準有其他要求具備的,在本地區也應納入基礎指標。第二類是提升指標,是引導和鼓勵養老院努力符合的指標要求,符合的指標越多,說明服務質量越高。
(五)入住社會老年人超過60%的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敬老院),應按照服務社會老年人的養老院檢查內容開展檢查。
(六)《養老院服務質量大檢查指南》檢查指標共115項,檢查結果分為符合(字母A表示)得1分、部分符合(字母B表示)得分小于1分、不符合(字母C表示)得0分。如果養老院不涉及某項指標,則該項指標不檢查、不得分。如:有的養老院沒有內設醫療機構,則不需要檢查是否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即指標第3項則不檢查、不計結果、不得分。
(七)判斷各地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成效的標準,一是通過大檢查,對本地區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存在困難問題是否掌握清楚和全面,是否制定了短中期相結合、科學合理的整改提升方案;二是通過大整治,本地區養老院各項服務質量指標是否明顯進步、服務質量是否明顯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