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等政策措施的通知
渝人社規〔2025〕10號
關于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等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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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財政局、稅務局,兩江新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政務服務和社會事務中心、財政局、稅務局,萬盛經開區人力社保局、財政局、稅務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5〕1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延續實施階段性降費率政策
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5年底。在全市行政區域內,單位及個人的繳費比例均為0.5%。
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一)返還對象。我市參保企業2024年依法參保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2024年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20%(裁員率計算方式:2024年度參保單位停保后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2024年度參保單位失業保險參保繳費月平 均人數×100%),可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以及注銷、吊銷營業執照、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等企業除外。
(二)返還比例。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10%返還,中小微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按20%返還,返還金額不含補繳往年的歷史欠費與對應屬期在2024年的退費金額。執行期間,國家和我市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企業劃型。依據統計部門提供的共享信息進行企業劃型認定。對統計部門未明確劃型的企業,根據系統內原有企業劃型數據進行認定。對認定劃型有異議的可由參保地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部門會同財政、統計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會商確定。
(四)返還方式。采用“免申即享”經辦模式實施。市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后臺數據比對,確定擬返還對象名單及金額,通過媒體、公眾號等方式推送提醒,加強政策宣傳。返還對象通過“渝快辦”賬號登錄“重慶公共就業服務網”,核實確認劃型類型、返還金額、對公賬戶等基本信息。線下可向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對不確認返還信息的返還對象,由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區縣政府網站公示不少于30日。公示期滿仍未確認的,視為放棄享受本次穩崗返還。
(五)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屬于穩崗返還政策范圍,但不適用“免申即享”。勞務派遣單位應主動提出申請,并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勞務派遣單位應按規定做好穩崗返還資金分配,對涉及被派遣勞動者的部分,勞務派遣單位應全額撥付給實際提供崗位并承擔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的用工單位。其中,派遣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勞動者不在穩崗返還政策覆蓋范圍之內。對涉及其余自有員工部分(含開展承攬、外包業務招用的勞動者),由勞務派遣單位全額享受。
(六)資金用途。用人單位應按規定規范使用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
三、全力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
各區縣(自治縣)要持續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價格臨時補貼等保生活待遇發放工作。按照《關于做好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經辦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規〔2025〕7號)要求,做好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區縣人力社保、財政、稅務部門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講解政策經辦方式,多種渠道廣泛推廣,切實提高政策知曉度。要加強失業保險收支分析,優先確保保生活待遇支出。加強業務數據共享比對,按照穩崗返還條件和標準進行審核。嚴肅查處騙取套取、虛報冒領、重復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等違法違規行為。
穩崗返還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 ? ? ? ? ? ? ?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 ?? 重? 慶? 市? 財? 政? 局
????????????????????????? ? ? ? ? ????? ??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
??????????????????????????????????? ? ? ? ??? ?2025 年 5 月 9 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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