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商業秘密,這些知識要知道
一、商業秘密的概念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并經權利人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
二、商業秘密的特點
1.秘密性,秘密性是商業秘密與專利技術、公知技術相區別的最顯著特征,也是商業秘密維系其經濟價值和法律保護的前提條件。2.價值性,價值性是指該項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具有可確定的應用性,能夠為權利人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3.保密性,世界各國法律和有關的國際公約均要求商業秘密權利人對其所擁有的商業秘密采取必要的或合理的保密措施,并以此作為是否對其給予法律救濟的一個重要考慮因素。
三、企業商業秘密容易被泄露的情況
1.人員流動時帶走商業秘密;2.兼職工作泄露商業秘密;3.為謀私利泄露商業秘密;4.接待參觀中泄露商業秘密;5.朋友交往中泄露商業秘密;6.發表學術論文、散發產品介紹泄露商業秘密;7.管理不善造成商業秘密泄露;8.計算機網路系統被非法侵入泄露商業秘密。
四、商業秘密主要保護措施
1.制定保密制度;企業的保密制度主要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確定需要保密的范圍及承擔保密責任的人員;確定商業秘密的密級、保密期限及相應的保密措施;對涉及商業秘密的場所采取防范措施。2.簽訂保密協議;勞動關系一經確立,即使不簽訂保密協議,員工也負有為企業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商業秘密保護協議主要內容包括: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內容和范圍;保護期限;違約責任及其它需要約定的事項。3.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競業禁止是指單位與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人員約定在解除勞動關系后一定時間內,被競業限制人員不得在生產同一種核心技術產品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或者自己從事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一種核心技術產品的生產經營。 競業限制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年。競業限制協議主要內容包括:生產同一種核心技術產品且有競爭關系的企業范圍;競業限制的期限;競業限制補償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