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受理條件
申請行政復議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復議申請人應當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利或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三)有具體的復議請求和理由;
(四)屬于申請行政復議的范圍;
(五)在法定期限內提出,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正當的事實理由;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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