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商務委員關于轉發《重慶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加快推進2025年電動自行以舊換新補貼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
?
?
?
重慶市商務委員會
關于加快推進2025年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的通知
?
?
各區縣(自治縣)、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商務主管部門,市級有關行業協會,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通知》(發改環資〔2025〕13號)和《商務部等5部門辦公廳(室)關于做好2025年度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5〕10號)有關要求,加快推進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助力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會商市級相關部門,并報請市政府同意,現就重慶市2025年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適用時間、對象條件及標準方式
(一)補貼適用時間
2025年1月24日0時至2025年12月31日24時期間(補貼資金使用完畢或政策期滿即止)。
(二)補貼對象須同時滿足以下申報條件
1.個人消費者。
2.在重慶市轄區內的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交售了用于報廢的老舊電動自行車(含超標電動自行車),并在重慶市轄區內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新車的。
3.交售舊車的時間以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出具的電動自行車回收證明時間為準,購買電動自行車新車的時間以符合國家規定的增值稅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除外)開具時間為準,以上時間均需在補貼適用時間之內。
4.交售舊車的個人消費者,須與購買新車的個人消費者為同一人。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新車須在補貼適用時間內按規定在重慶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完善注冊登記手續。
5.對購買不符合GB42295—2022《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及第1號修改單要求的電動自行車、裝配充電器不符合GB42296—2022《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及第1號修改單的電動自行車、裝配鋰離子蓄電池不符合GB43854—2024《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的電動自行車,以及2025年9月1日后購買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24)的電動自行車,不予享受補貼。
6.對在2024年8月20日至2025年1月23日期間取得舊電動自行車《回收證明》、新購電動自行車或兩輪電動摩托車(含兩輪電動輕便摩托車)發票,且在2025年2月28日及以前取得新購車上戶手續證明材料的個人消費者,納入2025年政策支持范圍,執行2024年補貼標準,但計入2025年享受補貼次數。逾期未取得上述相關證明材料的,不給予補貼。申報材料按照《重慶市商務委員會等9部門<關于優化調整實施2024年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的通知>》(渝商務〔2024〕333號)和《重慶市商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優化調整2024年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的通知》(渝商務〔2024〕361號)要求提交。
7.按程序成功申報并經審查要件齊全屬實。
(三)補貼標準及補貼方式
1.符合補貼條件的消費者,按照申報補貼材料相關要求和固定申報渠道主動予以申報,并按程序審核通過后,每個消費者給予500元定額資金補貼,以現金形式發放到符合補貼條件的個人消費者銀行借記卡上。
2.該項補貼政策按照“總額控制、先報先得、用完即止”原則實施。第一批補貼資金規模為2000萬元,補貼資金總額及后續批次規模另行通知。
3.每交售一輛舊車限補貼一輛新車,同一消費者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最多補貼3輛新車,鼓勵早交售、早補貼。
二、申報補貼渠道和材料
(一)申報補貼渠道
符合補貼條件的個人消費者,應于2026年1月10日24時前通過關注“重慶商務委”微信公眾號(點擊“政民互動”欄目,選擇“電動自行車補貼”菜單)、“愛尚重慶”微信公眾號(點擊“系列活動”欄目,選擇“電動自行車補貼”菜單)或掃描“重慶市電動自行車補貼申報系統二維碼”進入我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網上申報系統,清晰、完整、準確提交申報材料。逾期未申報、申報材料不齊全或申報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鼓勵各類支付平臺、電商平臺等加強政策宣傳,并在其首頁設置政策申報鏈接,方便消費者參與活動。



(“重慶商務委”微信公眾號二維碼)(“愛尚重慶”微信公眾號二維碼)(重慶市電動自行車補貼申報系統二維碼)
(二)申報材料要求
1.上傳購買新車的個人消費者有效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2.上傳購買電動自行車新車符合國家規定的增值稅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除外)照片。
3.填報購買新車的銷售企業所屬區縣、名稱;新車車架號、電池編號、產品合格證明和CCC認證信息。
4.填報購買新車的蓄電池類型信息(鋰離子蓄電池、鉛酸蓄電池,二選一)。
5.上傳購買新車的車牌號碼照片。?
6.舊車未在重慶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登記的上傳書面承諾(見附件1)原件照片和交售舊車的回收證明(見附件2)原件照片;舊車已在重慶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登記的上傳交售舊車的回收證明原件照片。
7.填報交售舊車的蓄電池類型信息(鋰離子蓄電池、鉛酸蓄電池,二選一)。
8.上傳購買新車的個人消費者有效銀行借記卡賬號正面照片。
三、申報補貼程序
(一)自申報對象按期提交齊全、清晰的申報材料之日起,由市商務委聯合市公安局、重慶市稅務局等有關單位,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網上審核,申報對象可適時查看網上審核情況。
(二)對審核通過的申報對象,將在重慶市商務委員會官網進行公示(網址:https://sww.cq.gov.cn/ztzl_247/zxcyjhx/hdqk/),公示1個工作日后且無異議的,15個工作日內發放補貼資金。
(三)對不符合補貼條件的申報對象,由市商務委、市公安局、重慶市稅務局等部門在網上審核時予以說明。
四、配套支持政策
(一)支持有條件的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與生產、回收企業聯合開展以舊換新,聯動出臺配套資金補貼、讓利打折等惠民政策,對消費者給予疊加優惠。
(二)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因地施策,配套出臺財政補貼、金融支持等相關政策,對消費者交售高安全隱患的電動自行車給予疊加補貼;探索以銷售門店為場景,提供售舊、換新、輔助上牌等“一站式”服務,便利消費者,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
(三)積極引導享受補貼的消費者購買符合《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正面清單”目錄企業生產的合格電動自行車新車。
五、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自治縣)、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以下統稱各區縣)商務主管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加快推進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是助推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要依托本地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專班,健全工作機制,細化工作舉措,強化工作協同,把握工作節奏,持續放大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政策效應。
(二)規范銷售環節。各區縣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和有關鄉鎮(街道),建立轄區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臺賬,及時在本地公開,方便消費者查詢、交售舊車和購買新車。參加活動的銷售企業要做好政策宣傳,做到政策圖解、價格公示、監督電話、承諾書“四上墻”;銷售企業要簽訂承諾書(見附件
3)并報屬地區縣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承諾不得先漲價再補貼,參與以舊換新補貼車型的銷售價格,不高于前1個月內同款產品的平均成交價格,特殊情況需報經屬地區縣商務主管部門同意。經查實違反相關規定,存在先漲價再補貼、承諾不實等行為的,由區縣商務主管部門取消補貼資格,函告本級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置,并抄送本級工作專班。
(三)嚴格回收處置。各區縣商務主管部門要組織確定并公布參加以舊換新的回收企業目錄,每個區縣不少于2家,回收企業要簽訂承諾書(見附件4)并報區縣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個人消費者交售的老舊電動自行車只能用于報廢,不得非法改裝、拼裝、組裝,不能進行再銷售。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回收帶號牌號碼和不帶號牌號碼的舊電動自行車均需出具回收證明,規范打印或工整手寫并加蓋公章后向消費者提供,供消費者申報補貼時使用。交售的老舊電動自行車必須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回收企業報廢處置,并完善交接手續。回收的舊電動自行車滅失的,由舊車回收企業憑回收證明代理原車主按照重慶市電動自行車登記規定的要求,到各區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各區縣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公安、經濟信息、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部門依照職責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防老舊電動自行車車架、驅動電機、蓄電池流入二手市場和改裝“黑作坊”。
(四)強化安全管理。回收的以鋰離子蓄電池為動力的老舊電動自行車,由《重慶市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渝府辦發〔2024〕51號)第20條“完善老舊蓄電池報廢回收處理體系”明確的職能部門督導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做到“一日一清”,督導鋰離子蓄電池回收企業及時運送至指定地點安全存放,嚴禁在居民住宅、人員密集等場所違規儲存;開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期間,嚴防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老舊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運輸工具、存放及拆解場所發生安全事故。
(五)規范市場秩序。各區縣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依照職責開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常態化監管,督促其按照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要求,嚴格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要加大對電動自行車質量監督抽查力度,保持監管高壓態勢,守穩守牢產品質量安全底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弄虛作假,對提供虛假材料、套取補貼資金的,要第一時間取消其參與活動資格,并追繳國家補貼資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嚴厲查處。
(六)加大宣傳力度。各區縣商務主管部門要綜合運用各類媒體及時做好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指導發動街道、社區聯合銷售門店采取上門更換、現場補貼等方式,提升群眾換新意愿。支持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與生產企業、回收企業聯合開展以舊換新各類促銷活動,整合上下游資源,廣泛開展宣傳引導。要加強對市公安局2023年4月11日發布《關于延期實施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禁行措施的通告》的宣貫落實,助推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
(七)持續跟蹤問效。市商務委會同市級相關部門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監管,適時監測、匯總本次補貼政策執行情況,加強消費大數據分析,跟蹤研判政策實施過程中消費趨勢特點,提高政策實施成效。該項政策實施中涉及的具體問題,由市商務委等市級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政策咨詢服務電話:023—88305250、88305260,政策咨詢郵箱:272007978@qq.com,咨詢服務時間為工作日每天9:00—12:00、14:00—18:00。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
附件:1.重慶市電動自行車書面承諾
???????????? 2.重慶市電動自行車回收證明
??????????? 3.銷售企業承諾書
??????????? 4.回收企業承諾書
???
重慶市商務委員會
2025年1月24日
?
?
附件1
重慶市電動自行車書面承諾
(第一聯,消費者留存)
本人鄭重承諾:未在重慶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登記號牌號碼的車架號為的電動自行車,系本人通過以下第種方式合法取得,承諾事項真實有效,并對本承諾負全部法律責任。
|
1 |
購買 |
于 |
年 |
月 |
日在 |
企業購買,有憑證()/憑證遺失() | |
|
2 |
轉讓 |
于 |
年 |
月 |
日由身份證號為 |
的 |
轉讓,有協議()/協議遺失() |
|
3 |
贈予 |
于 |
年 |
月 |
日由身份證號為 |
的 |
贈予,有協議()/協議遺失() |
|
4 |
其他 |
于 |
年 |
月 |
日通過 |
|
取得 |
承諾人身份證號:????????????????????????????????????????? 承諾人手機號:
承諾人(簽印):?????????????????????????????????????????? 承諾日期:年月日
?
(蓋騎縫手印處)
?
重慶市電動自行車書面承諾
(第二聯,回收企業留存備查)
本人鄭重承諾:未在重慶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登記號牌號碼的車架號為的電動自行車,系本人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合法取得,承諾事項真實有效,并對本承諾負全部法律責任。
|
1 |
購買 |
于 |
年 |
月 |
日在 |
企業購買,有憑證()/憑證遺失() | |
|
2 |
轉讓 |
于 |
年 |
月 |
日由身份證號為 |
的 |
轉讓,有協議()/協議遺失() |
|
3 |
贈予 |
于 |
年 |
月 |
日由身份證號為 |
的 |
贈予,有協議()/協議遺失() |
|
4 |
其他 |
于 |
年 |
月 |
日通過 |
|
取得 |
承諾人身份證號:?????????????????????????????????????????????????? 承諾人手機號:?
承諾人(簽印):????????????????????????????????????????????????? 承諾日期:年月日
?
?
附件2
重慶市電動自行車回收證明
(第一聯,車主留存)
回收企業名稱:編號:(企業自主編號)
|
車主姓名 |
|
車主身份證號 |
|
|
車主手機號 |
|
回收企業屬地區縣 |
|
|
車輛車牌號 |
|
車輛車架號 |
|
|
舊車殘值作價 |
元 |
車架/電池殘值作價 |
元/元 |
回收企業聯系人:???????????????????????????????? 聯系手機號碼:
回收企業(公章)??????????????????????????????? 日期:年月日
?
(蓋騎縫公章處)
?
重慶市電動自行車回收證明
(第二聯,回收企業留存備查)
回收企業名稱:編號:(企業自主編號)
|
車主姓名 |
|
車主身份證號 |
|
|
車主手機號 |
|
回收企業屬地區縣 |
|
|
車輛車牌號 |
|
車輛車架號 |
|
|
舊車殘值作價 |
元 |
車架/電池殘值作價 |
元/元 |
回收企業聯系人:????????????????????????? 聯系手機號碼:
回收企業(公章)???????????????????????? 日期:年月日
?
?
附件3
?
銷售企業承諾書
?
我單位作為銷售企業/門店,自愿參加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經批準后,承擔相應的換新等任務,現鄭重承諾如下:
1.本單位依法合規設立,具備相應銷售資質。
2.銷售的參加以舊換新活動的電動自行車新車,具有符合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產品合格證、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證書。
3.保證銷售的參加以舊換新活動的電動自行車新車的價格,不高于參加以舊換新活動前1個月內本單位同款產品的平均成交價格。向社會公開承諾,不搞先漲價再補貼,接受消費者監督。
4.加強政策宣傳,做到政策圖解、價格公示、監督電話、承諾書“四上墻”。
5.保證參加以舊換新活動收回的報廢老舊電動自行車及自帶的鋰離子蓄電池、鉛酸蓄電池未經我單位流入二手市場、改裝黑作坊和騙補。
6.妥善臨時性保管參加以舊換新活動收回的老舊電動自行車及自帶的鋰離子蓄電池、鉛酸蓄電池,不在居民住宅、人員密集場所違規儲存。及時交回收企業清運,做到“一日一清”。參加以舊換新活動期間,杜絕發生火災事故。
7.接受有關監督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以及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牽頭部門的工作指導,落實各項工作要求。
如果違反以上承諾,本企業/門店愿意無條件承擔相應后果和法律責任。
?
?
?
?
承諾企業/門店(蓋章):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字):
??2025年月日
?
?
附件4
?
回收企業承諾書
?
?
我單位作為回收企業,自愿參加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經批準后,承擔老舊電動自行車報廢回收任務,現鄭重承諾如下:
1.本單位依法合規設立,具備相應回收資質。
2.按照公允原則回收消費者交售的報廢老舊電動自行車,保證價格公平、不操縱市場,不串通壓價。
3.妥善處理報廢舊車,及時到銷售門店接收、清運以舊換新活動回收的報廢車輛,完善交接登記手續,其蓄電池應做到“一日一清”,確保安全。
4.保證對回收的報廢老舊電動自行車及自帶的鋰離子蓄電池、鉛酸蓄電池,交由具備資質的拆解或綜合利用企業進行專業處置,不非法拆解處理。
5.保證以舊換新活動回收的車架、鋰離子蓄電池、鉛酸蓄電池未經我單位流入二手市場、改裝黑作坊和騙補,嚴防發生安全事故。
6.接受資質審批的行業主管部門監督管理,以及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牽頭部門的工作指導,落實各項工作要求。
如果違反以上承諾,本企業愿意無條件承擔相應后果和法律責任。
?
?
承諾企業(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202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