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數字化記錄信息歸檔管理制度
重慶市黔江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關于印發數字化記錄信息歸檔管理制度的通知
機關各科(室)、各直屬單位:
現將《數字化記錄信息歸檔管理制度》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遵照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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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5日
數字化記錄信息歸檔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我委數字化記錄信息的歸檔及管理工作,保障歸檔的數字化記錄信息安全有效地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數字化記錄信息是指我委在履行行政執法或其它職能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參考利用價值并以數碼形式記錄于硬盤、光盤等載體,依賴計算機系統閱讀、處理并可以在通信網絡上傳輸的文件。
第三條歸檔的數字化記錄信息的類型主要包括:文本文件、圖像文件、圖形文件、影像文件、聲音文件、超媒體鏈接文件等。
第四條 數字化記錄信息的歸檔采用物理歸檔和系統歸檔方式。
物理歸檔,是指把計算機及其網絡中的數字化記錄信息集中傳輸至可脫機保存的載體上。專用軟件產生的數字化記錄信息應轉換為通用型電子文件。
系統歸檔,是指把數字化記錄信息集中儲存于專用的系統平臺或者專用計算機中。
第五條 數字化記錄信息歸檔時,必須將具有永久和長期保存價值的電子文件,制成紙質文件,同時與原電子文件的存儲載體一同歸檔,并使兩者建立互聯。
第六條歸檔數字化記錄信息的封存載體不得外借,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復制電子文件。需要借用時,嚴格履行查(借)閱審批手續,且只能使用復制件、拷貝件,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第七條歸檔數字化記錄信息的鑒定銷毀,需經分管領導批準,編制銷毀清冊并永久保留。
第八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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