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衛生健康發展中心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協助主管部門開展醫療衛生機構貫徹落實重慶市城市緊密型醫共體、區縣域醫共體、區縣域醫共體“三通”建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以及全區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和服務等事務性工作。承擔全區干部保健業務工作。在保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含鄉鎮衛生院和衛生服務中心,下同)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的前提下,負責對全區基層衛生機構的資金進行集中管理、分戶核算,分別建立會計檔案;集中辦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會計事務、財務核算,實行收支預算管理;負責基層衛生機構票據、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承擔全區計劃生育藥具的計劃管理、采購管理、經費管理、供應發放、隨訪服務等事務性工作。協助主管部門開展醫院發展規劃制定和實施,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等事務性工作。協助主管部門開展全區衛生健康宣傳教育等事務性工作。完成區衛生健康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下設辦公室、財務核算科、綜合科。
(三)單位人員構成
預算編制在編職工12人。
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268.1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68.19萬元,收入較2024年減少2.67萬元,主要原因2025年在編人員調出1人。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268.1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0.5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14.4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3.15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2.67萬元,主要原因為在編人員較2024年減少1人。
二、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68.1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68.19萬元,比2024年減少2.6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68.19萬元,比2024年減少2.67萬元,主要原因為在編人員較2024年減少1人,無項目預算支出。
我單位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2.66萬元,為公務車運行維護費,與2024年相比無變化。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 0 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2023年減少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 0 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二)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公務用車1輛。)
(四)無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簡含 聯系方式:023-7931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