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區白土鄉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白土鄉2025年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白土府發〔2024〕8號
黔江區白土鄉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白土鄉2025年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會,各室、辦、中心、大隊,鄉級各部門:
為建立健全我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機制,有效預防并及時控制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指導和規范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危害,促進農業生產健康發展,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白土鄉2025年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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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區白土鄉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白土鄉2025年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我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機制,有效預防并及時控制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指導和規范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危害,促進農業生產健康發展。
二、制定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12〕20號)、《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工作的通知》(農辦市〔2006〕31號)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任何時候都把安全放在首位,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因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管理體制,集中高效地處置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三)科學評估、依法處置。通過有效使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質量監測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置、快速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推動應急處置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四)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五)快速反應。建立健全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嚴格控制事故發展,依法查處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四、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鄉應急指揮部
為了做好我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鄉政府調整充實由鄉長孫文偉任指揮長,副鄉長李唐華任副指揮長,基層治理綜合指揮室、平安法治辦公室、產業發展服務中心、衛生院等負責人為成員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鄉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是全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組織指揮全鄉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處置工作。
基層治理綜合指揮室:參與應急指揮部工作,負責與區應急辦、新聞等部門的聯系和銜接,組織、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發布工作。按規定的程序和方式向外通報情況,根據需要進行宣傳報道和發布事故信息。
平安法治辦公室:負責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擬定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相關單位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技術鑒定、處理等工作;收集和報送應急信息,分析應急動態等工作。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維護,及時處置突發緊急情況。
產業發展服務中心:參與應急指揮部工作,負責及時提出本業務范圍內的應急處置建議,參與糧油作物領域有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以及農業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監測等相關業務,參與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相關技術鑒定和有關情況的收集、報告等工作。 參與畜牧領域有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參與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相關技術鑒定和有關情況的收集、報告等工作。參與水利、林業領域有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監督、監測水源污染及環境污染動態,參與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相關技術鑒定和有關情況的收集、報告等工作。
衛生院:參與應急指揮部工作,負責及時提出本業務范圍內的應急處置建議,積極善后,參與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相關技術鑒定和有關情況的收集、報告等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工作啟動后,各相關單位的工作立即啟動。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電話:023-79575111。
(二)村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機構各村(社區)與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也要組成區域性、聯動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機構。結合本村(社區)實際,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體系,在村(居)委會的領導下,在鄉應急指揮部的指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五、監測、預警與報告
(一)實行例行監測制度
各村(社區)委建立農產品質量例行安全監測制度,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對重要敏感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以及農產品產地環境進行專項抽檢或普查,及時掌握全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搜集、匯總各方面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開展分析、評估和預測,為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提供決策依據和監管方案。發現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或問題,及時通報有關主管部門,并依法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鄉產業發展服務中心要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及時通報有關農業投入品、農產品、農產品農藥殘留等質量安全監測信息。會同有關專家,根據監測和搜集的信息,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
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流向和擴散范圍,及時做好信息預警工作。
(二)報告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發現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立即向鄉政府、鄉產業發展服務中心報告,并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包括信息報告和通報,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采集和報送等。
1.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報告程序
報告應遵循“及時準確,自下而上”的原則,逐級上報信息,允許越級上報。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鄉政府主管領導報告,也可以直接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接到安全事故報告后,各村社區應在1小時內向鄉應急指揮部報告,鄉人民政府應在2小時內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
2.報告范圍
(1)對公眾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安全事故;
(2)10人以上群體性農產品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安全事故。
3.責任報告單位
(1)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的企業和單位,從事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使用的企業和單位;
(2)農產品檢驗機構以及與安全有關的單位;
(3)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4)各級農產品安全監管部門。
4.責任報告人
(1)行使職責的農產品安全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
(2)從事農產品、農業投入品行業的工作人員以及消費者。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5.報告時限要求
發生Ⅱ級(3個以上7個以下行政村、傷害100人以上、死亡3人以下)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當地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向上一級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做出階段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后7日內做出總結報告。
發生Ⅲ級(3個以下行政村、傷害100人〔不含100〕以下、無死亡人數)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當地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上一級農業部門報告,并在事故處理結束后的7日內做出總結報告。
6.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包括傷亡人數),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7.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8.總結報告
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發生和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六、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鄉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確定一名聯系人,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并利用互聯網和公用通信網建立通信聯系,實現上下級政府之間、部門之間、專業技術機構之間的信息互通,實現信息共享和部門聯動。
(二)應急隊伍保障
鄉村(社區)兩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機構要明確職能,落實責任,規范工作行為,提高其應對事故的政治素質和處置能力。保證在事故發生后,能迅速參與,積極配合,有效完成應急處置工作。
(三)技術保障
充分利用現有的農業技術推廣隊伍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隊伍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預測、預警、監測和應急工作管理模式等技術的研究,安排必要的專項經費,建立應急技術支持體系。當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受鄉應急指揮部或者其他相關單位的委托,承擔任務的檢測機構應立即采集樣本,按照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及時提供檢測結果。
(四)物資保障
鄉村(社區)兩級應急機構應當保障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資金,所需經費列入鄉政府財政預算,保障事故應急工作有合理而充足的資金。
(五)宣教培訓
各村社、鄉級相關單位應當對廣大消費者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消費者的安全意識,正確引導安全消費。
七、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事故發生后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積極協助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鄉應急指揮部應在鄉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醫療、救助、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造成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二)責任追究
在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八、其他事項
(一)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應急處理工作程序自行終止。
(二)各村(社區)、各相關單位農產品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機構應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制定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并報送鄉應急指揮部備案。
(三)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專項通訊、信息報告系統,由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處理和傳遞等工作。
(四)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機構要明確職能,落實責任,規范應急行為,提高應對事故的能力。保證在事故發生后,能迅速參與,積極配合,有效完成應急處置工作,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
(五)本預案由鄉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六)本應急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九、附則
每年組織開展1次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并通過對演習演練的總結評估,完善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