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區人民政府馮家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馮家街道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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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區人民政府馮家街道辦事處
關于印發《馮家街道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黔江人社發〔2020〕13號文件精神、重慶市黔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貫徹落實重慶市人力社保局《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做好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9〕167號)及黔江人社發〔2021〕26號文件精神、根據《黔江扶組辦發〔2021〕6號》文件精神切實做好全區2021年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的穩崗就業工作,管理對象適用于轄區內八個行政村(居)、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
一、開發原則及范圍
按照“資金可控、總量適度、結構合理”的總原則,2022年全區新開發公益性崗位重點向街道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建卡貧困戶人員傾斜、所有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要同街道辦事處簽訂合同書,由各村(居)委招聘、管理、使用、退出,村(居)委成員或駐村干部直接安排開展工作,街道辦事處負責監督和上報補貼撥付發放。
(一)各村(居)要健全“按需設崗、以崗聘任、在崗領補、有序退崗”的管理機制,健全科學控制公益性崗位規模機制,避免福利化、長期化傾向,為廣大困難群眾謀福祉,為經濟社會發展穩定做貢獻。
(二)開發公益性崗位的用人單位本人向街道社保所提交開發本人申請,申請包括開發崗位名稱、補貼待遇、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工作地點等內容,街道社保所對用人單位提交的公益性崗位開發申請進行初審后報區級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審批通過后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在村公告欄公告。
(三)用人單位結合就業困難人員申請、村支(居)兩委推薦等情況對村(居)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報名人員進行初審,街道社保所進行復審后確定崗位擬招用人員,并在街道、村(居)公共區域場所公示三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進行登記,并上報區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具體招聘對象流程如下:
1.男五十周歲、女四十周歲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記失業人員;
3.零就業家庭的登記失業人員;
4.離校兩年內的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
5.農村建卡貧困戶中的登記失業人員;
6.登記失業的殘疾人員;
7.登記失業的復員退伍軍人;
8.登記失業的刑滿釋放人員、戒毒康復人員;
9.登記失業的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
10.市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四)填寫《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申請表》,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重慶農村商業銀行存折原件及復印件、身份類證明(困難類別)等招聘結束后申請材料由用人單位保管。村(居)級對申請人員初審,包括是否屬于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困難類別,填報街道社保所。街道對用人單位申請上報的公益性人員復審,并報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審批通過后用人單位按照程序招聘、錄用。
(五)招聘結束后,用人單位要與公益性崗位人員依法簽訂不超過1年的勞動合同,約定雙方權利、義務,明確公益性崗位補貼。公益性崗位人員外出務工、離職或不勝任工作、考核不合格以及需要解除勞動合同(勞務協議)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按照法定程序與其解除勞動關系(服務關系),并申報空崗信息,按聘用程序遞補新人。
(六)用人單位每月按時向街道社保所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工資向街道人力社會保障所初審合格后報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區財政局復核,對復核通過的按規定將補貼撥付到鄉財政所,由其將補貼資金通過銀行卡發放到領取人員個人賬戶。2022年1月起,村級每月上報公益性崗位當月考核材料,不上報的視為未開展工作,停發當月工資。
二、工作內容及職責:
(一)負責村(居)環境衛生,清理河道、道路路面及兩旁的垃圾和雜草,做好日常保潔,參與村容寨貌整治,配合拆除廢舊豬圈、牛圈、谷倉、爛房、旱廁。
(二)保護村級公共財產安全,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有義務看管村委會、衛生室辦公用具、寨門、古樹、公路、籃球場、停車場等財物,發現有人破壞或偷盜及時向村(居)委或街道辦事處報告。
(三)做好情報員,對自然災害、社會矛盾進行排查,發現山體滑坡、山火、道路塌方或凝凍、村民矛盾糾紛等險情及時報告知村(居)委和街道辦事處。
(四)組織參與村級公益事業活動,如舉辦民族節日歡慶會、召開群眾大會等相關集體活動。
(五)村(居)委會分配的臨時工作。
三、工作要求
每月按22日計算,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2.5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55個小時,每兩周開展一次大掃除,開展日期由村(居)委確定。嚴格實行考勤管理,每周至少簽到三次,村(居)委干部每日負責對公益性崗位人員真實開展情況(范圍、內容、時間)進行登記,月底把考勤上報街道社保所。
四、監督管理
村(居)委會負責對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工作情況進行監督,對冒名頂替騙取補貼資金的人員,除追回相關資金外,依照有關紀律規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敷衍了事的人員,拒不服從村(居)委會成員安排,超過7天(一周)不履行職責將取消名額,及時進行調換。
五、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黔江區人民政府馮家街道辦事處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