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區黎水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黎水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黎水府發〔2022〕50號
黔江區黎水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黎水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各辦、站、所、中心,鎮級各部門:
?????現將《黎水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嚴格執行。
黔江區黎水鎮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黎水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為建立健全我鎮突發環境事件應對機制,提高政府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科學有序高效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處置,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重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重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重慶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重慶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黔江區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黔江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法律法規等,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范圍內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和因交通事故、安全生產事故等次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超出本級應急處理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我鎮在上一級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指揮下行動。
本預案適用于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核與輻射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按照《黔江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規定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按照《黔江區空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規定開展。
(四)工作原則。遵循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點面結合、突出重點,職責明確、密切配合,反應及時、規范有序,依靠科技、措施果斷,平戰結合、專兼結合的原則,規范和強化我鎮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以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預警、先期處置、善后工作為重點,完善我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構,形成防范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和協調一致的應急管理處置體系。
(五)事件分級。按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嚴重性和緊急程度,事故級別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
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Ⅰ級):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地下水嚴重污染,導致城區重要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Ⅱ級):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地下水大面積污染,導致區縣(自治縣)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6)跨省界突發環境事件造成嚴重后果的。
3.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Ⅲ級):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群眾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遭受破壞的;
(6)跨區縣突發環境事件造成嚴重后果的。
4.除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之外的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為一般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Ⅳ級)。
二、黎水鎮環境風險情況
(一)環境風險點。黎水鎮目前有加油站、污水處理廠、畜禽養殖場(專業戶)、煙花爆竹銷售點等環境風險點19處。基本情況詳見表2-1。
表2-1黎水鎮環境風險點基本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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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環境風險點名稱 |
地址 |
聯系人 |
風險物質 |
污染物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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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慶市黔江區芳建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黎水加油站 |
華陽社區1組 |
郭仕康 |
汽油、柴油 |
油氣回收后達標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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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黎水鎮污水處理廠 |
華陽社區1組 |
李方祥 |
污水 |
經過污水處理設施達標排入河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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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黔江區米祖青煙花爆竹銷售店 |
華陽社區1組 |
米祖青 |
爆炸物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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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黔江區滕麗蓉煙花爆竹銷售店 |
華陽社區2組 |
滕麗蓉 |
爆炸物品 |
/ |
|
5 |
黎水鎮魯再軍煙花爆竹銷售店 |
新花村1組 |
魯再軍 |
爆炸物品 |
/ |
|
6 |
秦敦科生豬養殖場 |
華陽社區2組 |
秦敦科 |
糞污 |
經處理后還田 |
|
7 |
黔江區鄉松養殖場 |
新花村1組 |
阮志友 |
糞污 |
經處理后還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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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黔江區春菊山羊養殖家庭農場 |
黃泥村6組 |
李賢書 |
糞污 |
經處理后還田 |
|
9 |
重慶市黔江區蠻路溪家庭農場 |
黃泥村4組 |
陳文堯 |
糞污 |
經處理后還田 |
|
10 |
重慶市黔江區茅坪家庭農場 |
華陽社區2組 |
代萬容 |
糞污 |
經處理后還田 |
|
11 |
夏大勇肉牛養殖場 |
長坪村4組 |
夏大勇 |
糞污 |
經處理后還田 |
|
12 |
重慶市黔江區仁選肉牛養殖場 |
竹園村8組 |
田仁選 |
糞污 |
經處理后還田 |
|
13 |
肖政肉牛養殖場 |
黃泥村1組 |
肖政 |
糞污 |
經處理后還田 |
|
14 |
秦清梅肉牛養殖場 |
黎水村5組 |
秦清梅 |
糞污 |
經處理后還田 |
|
15 |
陳明俊山羊養殖場 |
黃泥村4組 |
陳明俊 |
糞污 |
經處理后還田 |
|
16 |
田茂瓊生豬養殖場 |
新花村6組 |
田茂瓊 |
糞污 |
經處理后還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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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孔正華生豬養殖場 |
竹園村1組 |
孔正華 |
糞污 |
經處理后還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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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陳魁德生豬養殖場 |
新花村6組 |
陳魁德 |
糞污 |
經處理后還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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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田茂成生豬養殖場 |
華陽社區1組 |
田茂成 |
糞污 |
經處理后還田 |
|
20 |
重慶黎水黔犇農業有限公司 |
華陽社區6組 |
錢志倫 |
糞污 |
經處理后還田 |
|
21 |
(二)環境敏感目標。經梳理,目前黎水鎮鎮有魚泉口飲用水源地、黎水鎮集鎮等環境敏感目標4處。基本情況詳見表2-2.
表2-2黎水鎮環境敏感目標基本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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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環境敏感目標名稱 |
地址 |
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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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黔江區黎水鎮集鎮 |
華陽社區1組 |
郭德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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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黔江區黎水鎮衛生院 |
華陽社區1組 |
鄒小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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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黔江區黎水鎮中心學校 |
華陽社區1組 |
段書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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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黔江區黎水鎮魚泉口黎水水廠水源地 |
黃泥村1組 |
陳久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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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黎水水廠 |
華陽社區3組 |
羅繼余 |
三、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黎水鎮突發環境事件組織體系由領導機構、指揮機構、現場指揮機構、日常工作機構及技術支持單位、專家咨詢機構和各村(居)委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等共同構成。
(一)領導機構。黔江區黎水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全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二)指揮機構。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成立黎水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 ?長:羅 ?勇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周光友 ?黨委副書記
????????郭光榮 ?黨委委員、政法委員、副鎮長
????????龔節桃 ?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副鎮長 ????????
成 ?員:各駐村領導、黨政辦、應急管理辦、平安建設辦、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文化服務中心、農業服務中心、派出所、黎水鎮中心學校、黎水鎮衛生院負責人,各村(社區)支部書記。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鎮黨委、政府的決定,負責啟動和停止實施本預案,負責組織我鎮范圍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應急處置救援力量,指導、協調各部門、各村(居)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協調上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向鎮黨委、政府和上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情況,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單位的職責及分工如下:
(1)黨政辦:負責收集、審核應急處置信息,送領導審簽后報送區委辦、區政府辦、區生態環境局等有關單位;負責應急處置期間車輛、飲食等后勤保障工作。
(2)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負責事故原因初步調查,收集應急處置信息、統計應急處置階段直接經濟損失;負責協調區生態環境局支持,協助區生態環境局開展評估與定級、事故調查等善后工作。
(3)應急管理辦:負責指揮、督促現場應急處置;負責協調區應急局、區交通局、區公安局交警支隊,協助有關單位開展因安全生產事故、交通事故次生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4)農業服務中心:負責指導畜禽養殖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負責對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導致土地、林木、農作物等受損進行價值評估。
(5)文化服務中心、平安辦:負責突發環境事件輿情管控,宣傳引導事故點周邊群眾不發抖音、朋友圈等,關注網絡輿情,嚴禁發生負面輿情事件。
(6)派出所:負責現場應急救援治安維護、交通管制和群眾疏散工作,對嚴重阻礙現場應急救援的依法處置。
(7)衛生院:負責為污染事故和應急救援導致受傷群眾和應急處置人員提供醫療衛生服務。
(8)村(居)民委員會:負責就近組織群眾力量開展應急救援;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矛盾糾紛調解。
(三)現場指揮機構。本預案啟動后,成立鎮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指揮長原則上由領導小組組長擔任,組長不能到場的,由組長指定一位副組長擔任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現場指揮部負責開展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應急處置工作,待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到達現場后,自動歸入其統一指揮。
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應急辦為搶險救援組的召集單位,由應急辦、綜治中心、規建環保辦、執法隊等部門組成,負責組織專業搶險和現場救援,進行現場處置等。
(2)后勤保障組。黨政辦為后勤保障組的召集單位,由黨政辦、派出所、衛生院、供電所等部門組成,負責現場警戒、醫療救護、后勤物資保障等工作。
(3)綜合信息組。抽調專門人員組成綜合信息組,由辦公室、鎮文化服務中心等部門組成,負責綜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4)輿論管控組。文化服務中心為輿論管控組的召集單位,由平安辦、文化服務中心、各村(居)委會組成,負責現場輿情管控,嚴控負面輿情發生。
(四)日常工作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為全鎮環境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辦公室主任由龔節桃同志兼任。辦公室主要職責是:組織編制、修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協調全鎮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和完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報送和預測預警機制,承擔領導小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日常事務,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技術支持單位。黎水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技術支持單位包括區生態環境局、區應急局、區氣象局、區水利局、區消防救援支隊等單位。在啟動本預案后,及時申請相關單位在應急物資、處置技術、應急監測等方面為我鎮提供技術支持。
四、信息報告與預警
(一)信息監測。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規建環保辦要積極開展對鎮內外環境信息、工業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的綜合分析環境風險研判工作,定期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在日常檢查、下村工作期間發現的環境風險隱患要及時告知規建環保辦,規建環保辦要有計劃地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隱患調查、監測,并掌握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各種因素。
(二) 信息報告
1.接報渠道。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接報以黨政辦公室(023-79647001)為主渠道。也可向派出所(023-79647110)、鎮應急辦、鎮規建環保辦報告,派出所、鎮應急辦、鎮規建環保辦接報后應立即轉達鎮黨政辦。
2.向上報告。鎮政府在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應當立即派人赴現場核實,并在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區委值班室(023-79222173)、區政府值班室(023-79223571)和區生態環境局(023-7922925)首次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區委辦、區政府辦、區生態環境局。安全生產事故、交通事故次生突發環境事件需同步報告相關職能部門。
3.報告內容及形式。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包含初報、續報、終報。
(1)初報。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
(2)續報。續報應當在初報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
(3)終報。終報是在應急響應結束之后,在初報和續報基礎上,報告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
4.通報。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鄉鎮的,應當立即通報相鄰區域人民政府。
(三)預警
1.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等級、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預警分為四級,預警級別由輕到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顏色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2.預警報告與通報
黎水鎮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發生地村(社區)和鄉村鎮建設管理服務站的報告,及時發布預警,若涉及相鄰鄉鎮,應當立即通報相鄰區域人民政府。
3.發布預警公告
預警公告的內容主要包括:突發環境事件名稱、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期起止時間、影響估計、擬采取的應對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公告發布后,需要變更預警內容的應當及時發布變更公告。
4.發布預警公告方式
黎水鎮人民政府、村(社區)相關部門,及時通過喊話、逐戶通知、微信群、張貼布告、手機短信、當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區域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并通報可能影響到的其他相關地區。
5.預警調整和解除
黎水鎮人民政府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五、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機制。根據突發環境事 件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本預案適用于一般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我鎮啟動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區生態環境局啟動部門應急預案和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二)應急處置。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時,鎮政府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并成立應急指揮部,組建工作組,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各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按時就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搶險救援組要充分利用鎮政府自有物資和技術資源,科學合理采取有效措施開展先期處置,最大程度減輕事件造成的影響。
(三)應急監測。由于我鎮無環境監測能力,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僅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的擴散速度和事件發生地的氣象和地域特點,確定污染物擴散范圍,無法對污染物濃度及環境質量開展監測。我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由黔江區生態環境監測站承擔。
(四)響應終止。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事故裝置已處于安全狀態,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已基本消除,有關部門已采取并繼續采取保護公眾免受污染的有效措施,上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解除應急響應之后,我鎮隨即終止應急響應。
(五)善后事宜。突發環境事件善后工作一般包括損失統計、事故調查、經驗總結、后續監管等工作。
1.直接經濟損失調查。按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直接經濟損失評估工作程序規定》《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直接經濟損失核定細則》,配合區生態環境局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直接經濟損失評估和事件定級工作,填報直接經濟損失基礎數據調查表。
2.事件調查。由規建環保辦負責,有關部門配合,根據事件調查的有關規定,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形成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應該在應急響應結束后30日內報區政府、區生態環境局。
3.經驗總結。應急響應結束之后,領導小組要及時召開應急處置復盤會,總結成功經驗,查找不足,針對不足進行優化提升,形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經驗總結,不斷提升環境應急能力。
4、后續監管。督促事件責任方對受污染、破壞的生態環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復,對清除污染效果進行評估。對緊急征用的物資和調集的社會力量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結算和補償。督促責任方整改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隱患,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責任單位必須對風險隱患進行整改,防止風險源再次引發環境事件,對涉及的污染場地進行修復,滿足相關要求,并對造成社會損害的進行依法賠償。
六、應急保障
(一)資金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產生的各項費用,由鎮財政統一安排,必須無條件優先保障。待應急處置結束之后按相關規定向事件責任方追償。領導小組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需要,提出項目支出預算,積極爭取上級財政經費補助和物資支持。
(二)人員保障。建立一支常備不懈,掌握處置突發環境事故能力的應急隊伍,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增強應急處置能力。領導小組應不定期組織成員單位實戰演練,以提高防范風險和處置“特”情的能力。
(三)物資、裝備保障。鎮政府做好車輛、照明、通信等基礎應急物資儲備與維護,確保應急時能夠拉得出、用得上。同時要加強轄區內運輸車輛、挖機、鏟車等機械的日常動態管理,確保應急處置時能夠隨時調用。加強與區生態環境局溝通,根據事件處置進程,由區生態環境局調用環境應急物資。
(四)后勤保障。由黨政辦牽頭,財政所配合,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車輛調度、飲食安排等后勤保障。
七、宣傳、培訓與演練
(一)宣傳。向社會公布有關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報警電話等;向廣大群眾進行現場環境污染事故防范知識的環境宣傳,傳播和普及相關知識,鼓勵市民廣泛參與和積極報告事故災情。
(二)培訓。鎮政府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知識培訓。培訓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應急管理知識、應急處置技術等內容,必要時邀請區生態環境局專家開展培訓。
(三)演練。鎮政府每年組織不少于1次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演練方式可為桌面推演、實戰演練或聯合演練,以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
八、獎懲
(一)表彰獎勵。對在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出色完成環境污染事故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對防止或挽救環境污染事故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二)責任追究。相關職能部門和個人未按照預案要求履行職責的,對在處置突發環境事件中玩忽職守、麻痹大意、隱瞞實情、措施不當、工作不力、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九、附則
(一)預案制定與更新。本預案由鎮規建環保辦牽頭制定,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實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原則上3年修訂一次,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鎮規建環保辦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報鎮人民政府批準。
(二)名詞術語定義
1.環境事件:是指由于違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群眾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2.突發環境事件: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對某一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件。
3.環境應急:是指針對可能或已經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件發生或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4.預案分類: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環境事件主要分為三類: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種安全環境事件和輻射環境污染事件。本預案僅適用于突發環境污染事件。
(三)預案解釋部門。本預案由鎮規建環保辦負責解釋。
(四)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1.黎水鎮應急成員聯系表
???????2.黔江區區級部門聯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