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區馬喇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馬喇鎮氣象災害救災應急預案的通知
馬喇府發〔2023〕41號
黔江區馬喇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馬喇鎮氣象災害救災應急預案的通知
為規范我鎮救災工作,提高救災工作應急反應能力,切實做到有備無患,充分發揮災害管理部門救災資源合力作用,建立救災運行機制,提高救災工作整體水平,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氣象災害救災應急預案是政府應對突發性氣象災害的緊急行動方案。
(二)預案的工作原則。根據國家、市區救災工作方針,救災應急工作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部門分工負責、統一協調、當地參與的原則性、當地政府制定救災應急預案,共同完成救災應急任務。
(三)預案的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氣象洪澇、地災、雷電、干旱、雷災、霜凍、寒潮、低溫冷凍、大風、大霧等突發性氣象災害發生后的應急反應。
(四)氣象災害搶險救災工作實行責任制。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造成嚴重損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二、災害預警和災害報告
(一)災害預警。氣象、地災、水務、國土資源等災害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時發出預警,預測災害將對特定區域內的群眾生命財產所造成的危害或損失,為領導決策和啟動預案提供科學依據。
(二)災情報告。氣象災害發生后,各村居必須立即向鎮人民政府報告初步災情,并迅速組織有關人員調查核實災情。災情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災害后果、救災工作采取的措施、災區存在的困難和需求。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接到災情報告后,應立即向鎮政府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報告,由鎮人民政府根據災害等級確定救災應急預案啟動時機。
三、災害登記的劃分和預案啟動的條件及程序
(一)災害等級劃分
根據氣象災害的危害程度,將災害劃分為特大災、大災、中災、小災四個等級。
(二)預案啟動條件
凡遇有中災以上的自然災害,區政府救災應急預案啟動,受災的鎮政府救災應急預案也同時啟動,形成兩級響應的聯動機制。
(三)預案啟動程序
1.民政、氣象、地災、水務、國土資源等災害預報及時發出預警,預測災害將對特定區域內群眾生命財產所造成較大危害或損失,即可向鎮救災應急指揮部提出預案啟動建議。
2.鎮救災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根據預警預報,召開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參加的會議,發出啟動命令,確定啟動規模,落實救災責任、
3.各工作組及成員單位接到預案啟動命令后,按各自分工迅速開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災工作。
四、救災應急組織機構和主要職責
(一)救災應急組織機構由指揮決策機構、綜合協調機構和具體工作組組成。指揮決策機構為鎮政府救災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鎮人民政府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鎮人民政府分管副鎮長、下設辦公室,設在鎮政府辦公室,主任由政府辦主任擔任,由人大、民政、水務、氣象、規資所、鎮平安辦、規劃辦、財政、衛生、教體、農業服務中心、文化站等部門的負責同志組成。其主要職責:1.負責組織、領導全鎮救災應急工作;2.部署救災應急準備措施;3.督促檢查救災應急工作的人、財、物落實情況;4.檢查鎮救災應急指揮部和有關部門的救災工作;5.根據災情發展情況派出救災現場領導小組,實施靠前指揮;6.決定請求區政府和兄弟單位支援;7.研究解決有關救災應急工作的重大問題。隊伍建設(救災應急人員鎮機關62人,八個村共400人,合計462人)
(二)綜合協調機構為鎮救災應急指揮部下設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民政辦公室,辦公室人員分別由鎮民政辦、水務、應急、氣象、國土資源和承擔主要救災職責單位的同志組成。其主要職責:1.向各工作組傳達區救災應急指揮部的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2.收集各工作組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區救災應急指揮部報告;3.負責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發布;4.及時收集信息,綜合評估災情,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5.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救災工作;6.負責處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具體工作組。根據工作需要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分別為:災情預測預報組、災情收集評估組、搶險轉移安置組、后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醫療防疫組、恢復重建組、災情報道組。鎮救災應急指揮部工作組成員單位及其主要職責:
農業服務中心:負責水情、汛情的監測和上報工作;按照市、區防汛抗災指揮部的要求,組織制定抗洪搶險預案;負責組織抗洪搶險救援;參與洪澇災害的災情評估和上報;負責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工作。負責農牧業災害的核查、匯總;組織調運子種、化肥、飼草料等生產物資;組織災民抗災自救、災后恢復重建和發展生產以及轉移期間的牲畜安置飼養等工作。
應急辦:承擔轄區救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地災現場監測、地災分析及災后趨勢判斷,及時提供災情發展趨勢,組織地災現場災害的調查、損失評估和科學考察工作。搶險、救災、防疫等人員、物資的及時運送和組織轉移災民所需的交通工具;及時組織因災損毀、堵塞公路的修復、疏通工作,保障交通運輸暢通。組織查災、核災、報告災情,負責儲備災民生活所需的緊急救援物資;申請、分配、管理救災款物;負責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及捐贈款物的接收、下撥、管理工作,開展救災救濟方面指的是的宣傳教育,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組織轉發天氣預測、預報、為防災減災提供科學依據。
規資所:負責指導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開展重大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編制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協助搶險救災,協調重大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負責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工程設計、建筑施工、竣工驗收等工作。
財政所:負責安排救災款列入地方財政預算;負責救災應急資金籌集,撥付和使用的監督。
安排重大救災基建項目,協調有關方面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和以下代賑資金。負責救災物資的供應,管理好儲備糧,確保災民糧食供應,建立緊急情況下的糧食供應制度。
衛生院:負責調度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傷病員,對重大疫情實施緊急處理,預防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保證災區供水和食品衛生安全;負責藥品的供應以及捐贈的救災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接收、管理和發放。對向災區調撥和捐贈的藥品、醫療器械等進行檢驗審核。
學校:負責轉移受災學校的學生,做好災后學校教育、教學組織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后校舍恢復重建。
供電所:負責組織搶修因災損毀的各類電力設施,保障救災指揮用電。
派出所:負責災區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管制工作。
司法辦:負責提供法律咨詢、援助和調解。
文化站:負責救災法規、政策的宣傳,及時準確的報道災情和搶險救災工作。
五、救災應急反應和緊急救援行動
(一)應急反應
1.鎮應急反應
災情發生后,受災鎮救災應急預案立即啟動,并按照原預案迅速組織鎮人民政府和基層組織,緊急投入搶險救災,迅速組織轉移安置災民,安置地點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科采取投靠親友、借助公房、搭建帳篷等方式。轉移過程由政府發出通知或進行動員,安排運輸力量,按指定的路線進行轉移,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和人員傷亡,對轉移安置中急需解決的問題和困難,及時逐級上報。有關部門在災害發生后要迅速派出工作組收集和匯總災情,了解受災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在第一時間內報告救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災害主管部門。
2.鎮災害主管部門的應急反應
鎮災害主管部門在接到村級災害主管部門的報告后,應及時深入災區了解災情,掌握災害的發展動態,制定救助措施。組織應急救援隊伍迅速趕赴災區,指導督促當地開展緊急救援行動,搶救受災群眾的生命和財產,保護重點工程和重要設施,維護轉移安置地和災區的社會治安。鎮民政辦要及時組織災害評估小組赴災區核實評估災情,迅速向區政府報告。
3.鎮人民政府的應急反應
鎮人民政府接收到突發性災害、災害報告后,根據災情現場損失程度及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啟動救災應急預案,實施統一領導和指揮;緊急調集有關人員、物資、資金、交通工具等用于搶險救災;為緊急轉移安置災民提供臨時住所、應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根據救災工作需要,在范圍內組織動員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請求市區有關部門進行緊急支援。根據災情,必要時可由領導帶隊,組織承擔抗災救災主要職責單位的同志趕赴災區,建立現場抗災救災工作前方指揮部,協調、指揮抗災救災工作。
(二)緊急救援行動成立八組:
1.災情預測預報組 ?2.災情收集評估組 ?
3.搶險轉移安置組 ?4.后勤保障組 ??
5.安全保衛組 ?????6.醫療防疫組
7.恢復重建組 ?????8.宣傳報道組
六、救災備災工作
(一)建立緊急救援隊伍:緊急救援隊伍主要由受災地區的干部和群眾組成。根據災情,請求上級加派由部隊、武警、消警及民兵預備役參加搶險救災。交通、電力、通信、消防、衛生等部門要結合各自實際建立不同類型的緊急救援隊伍。平時要有針對性地開展緊急救助培訓,災害發生后要及時趕赴災區實施緊急救援,確保受災群眾得到及時救助。
(二)建立災害預警預報系統和數據庫。政府應建立災害預警預報系統和數據庫(易發生災害地區的戶數、人口、經濟狀況、地理特點、河流水庫、重點工程等),運用各種先進的預測手段,使之在預警時能預報出災害將對特定區域內的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威脅和損失情況,提高災情收集報告的科技含量。
(三)完善救災物資儲備工作。鎮人民政府要建立緊急救援物資儲備。緊急救援物資包括搶險物資和救助物資兩大部分。搶險物資主要包括搶修水利設施、道路、電力、通信、搶救傷員藥品和其他緊急搶險所需要的物資,由水務、交通、建設、衛生、電業、通信等部門儲備和籌集;救助物資包括糧食、方便食品、衣被、飲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資等,由民政部門儲備和籌集。食品、飲用水等物資可采取在平時與當地商業企業簽訂協議等形式,確保災后24小時內送達災區。
(四)加強救災的基礎建設。人民政府要加強救災裝備建設,配備專用救災車輛和通訊工具,確保救災通訊網絡暢通。加強災害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其業務素質。
七、附則
(一)預案要向社會進行宣傳,使廣大群眾增強防災減災意識,增強救災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重點地區、重點部門要進行培訓,災民的轉移安置、傷病員的搶救等。
(二)本預案將根據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
(三)本預案由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四)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