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區石會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石會鎮2021年秋冬季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石會府發〔2021〕91號
黔江區石會鎮人民政府
各村(社區),鎮級各部門:
現將《石會鎮2021年秋冬季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黔江區石會鎮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石會鎮2021年秋冬季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2021年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氣污染,全面貫徹落實《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做好碳達峰碳中和戰略下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根據《重慶市黔江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關于做好2021年秋冬季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函》(黔江農業農村委函〔2021〕337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市、區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決策部署,遵循“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原則,按照“以綜合利用保禁燒、以禁燒促綜合利用”的思路,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全面落實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各項措施,堅持因地制宜、綜合施策,確保我鎮不發生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現象。
二、工作目標
在全鎮范圍內禁止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確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處煙;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到90%以上,進一步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利用,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執法力度,杜絕秸稈露天焚燒。根據《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關于加強露天焚燒秸稈管理的通告》(渝農發〔2016〕277號)等相關規定,農業服務中心、各村(社區)要加強執法和監督檢查,堅決查處露天焚燒秸稈、落葉、雜草、垃圾等廢棄物等行為,保持對露天場所焚燒秸稈、垃圾和其他廢棄物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的高壓態勢。
(二)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要充分發揮村居干部管理力量和自媒體、新媒體、廣播電視等宣傳工具引導和監督作用,通過農村院壩會、趕集日、宣傳車、宣傳欄等形式,多層次、多角度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秸稈綜合利用措施和露天禁燒工作的重要意義、露天焚燒秸稈等廢棄物的危害及法律責任,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要成立以村書記為組長的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宣傳、巡查、快速處置機制。立即組織開展露天焚燒秸稈專項巡查,建立網格化管理制度,加大宣傳、巡查力度,落實專班,限時完成,及時制止露天焚燒秸稈行為,做到有火必禁、有煙必查、有灰必究。
(二)明確職能職責。各村(社區)負責轄區內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工作,村(社區)要與村民小組層層簽訂責任書,壓實責任,嚴格落實秋冬季秸稈露天焚燒管理工作任務。鼓勵和倡導各村制定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村規民約,把責任落實到戶。
(三)強化巡查監管。要加大現場執法力度,依法查處違規焚燒行為,堅決禁止在高速公路及鐵路兩側各5公里范圍內、國道及省道公路干線兩側各2公里范圍內以及重點區域和人口聚集區等區域焚燒秸稈。對隨意露天焚燒秸稈的行為,要及時予以制止,并對當事人進行警示教育,對不聽勸阻情節嚴重者,移交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依法處理;對焚燒秸稈造成財產毀損的,責令當事人賠付、恢復原狀或依法予以相應處罰;對焚燒秸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各部門要加強執法聯動,形成合力,對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四)建立監管工作月報制度。各村(社區)每月28日前將本月秸稈露天禁燒現場檢查情況(附件)、開展秸稈露天禁燒工作照片資料報送至鎮農業服務中心。
附件:石會鎮秸稈焚燒工作管理現場檢查月報表
石會鎮秸稈禁燒工作管理現場檢查月報表
( ?月份)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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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時間 |
出動 檢查 人員 (人次) |
取締 秸稈 焚燒點 (個) |
責令 改正 (件) |
立案 查處 (件)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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