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度行政執法工作情況的報告
為全面依法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行政執法各項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1.強化事前公開。利用專屬網頁全面公開本單位執法人員、行政權責事項清單、“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按照自身權限,編制服務指南、執法流程圖,在單位公示欄及專屬網頁公示。
2.規范事中公示。嚴格執行亮證執法制度;在執法過程中保障行政相對人的知情權,主動出具執法文書,告知當事人執法事由、依據、權利義務;在政務服務窗口,公示崗位職責、申請材料示范文本、咨詢服務等信息,以便利當事人。
3.加強事后公開。及時在專屬網頁公開行政許可、處罰、檢查等執法決定或結果,全年共上網公示行政許可決定10件,“雙隨機、一公開”檢查結果40條(次)。
(二)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1.完善文字記錄。嚴格按照相關要求,結合單位實際,完善執法文書格式、嚴格記錄歸檔,確保執法文書記錄合法規范。
2.規范音像記錄。對于現場執法、調查取證、送達等易引發爭議的執法過程,利用文字或者錄音錄像進行全面有效記錄;嚴格音像記錄管理,對相關音像記錄刻盤并注明其案件編號、采集時間、地點、證明對象等信息,規范保存和管理。我單位共有行政執法記錄儀3臺。
3.嚴格記錄歸檔。嚴格按照執法案卷管理要求,健全工作制度,規范執法臺賬和法律文書的制作、使用和管理。
(三)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1.明確審核機構。成立法制審核機構,實行法律顧問制,配置3名工作人員以及聘請1名法律顧問,對依法行政和執法行為提供合法性審查和法律意見,依法開展法制審核工作。
2.明確審核范圍。建立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明確審核范圍。
3.明確審核責任。將法制審核作為重大執法決定的必經程序,落實法制審核機構(人員)對重大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責任。
二、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一)明確執法責任
建立行政執法權責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確保權責事項的實用性、時效性和準確性的相關情況。我鄉共有行政權力122項,包含區級部門委托執法權力7項(消防安全、食藥品安全、交通安全、農機安全、規劃執法、環境執法、林政水行政執法等),全年共出動行政執法400余次,出動行政執法人員1200余人次,其中食品藥品檢查120次,安全生產檢查130次,道路交通檢查80次,規建環保檢查70次,下達行政處罰決定5個。
(二)嚴格責任追究
執行《重慶市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加大對違法或者不當行政執法行為的自查自糾力度,發現違法違紀行為并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全年共處分0人次,我鄉全年無執法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相關情況。
三、規范執法行為,加強隊伍建設的情況
(一)開展案卷評查工作
認真組織街道各級干部學習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召開案卷評查工作培訓會,對往年的案卷和案例分析和評判,提高執法人員開展案卷評查工作的業務水平和法律素養。
(二)組織開展執法培訓
結合工作實際,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參與執法培訓,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等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使全體執法干部在具體操作中能夠熟練運用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明確鄉鎮綜合行政執法事項、執法流程、執法制度以及鄉鎮級行政監管執法職能職責,切實增強依法行政的能力,努力提高全體執法人員的整體業務素質。
四、存在的問題
一是執法力量不足。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人員少,涉及執法事項較多,人員混崗使用人員,變動頻繁,執法力量難成穩固隊伍。
二是執法水平不足。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參差不齊,部分行政人員的法治思想不足,政策法律文件解讀不規范具體,處理問題緩慢。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充實執法力量。加強與相關執法部門的溝通協助,整合人力物力資源,形成執法合力。
二是提升執法水平。組織人員參加法治法規教育培訓,強化行政執法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意識。